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一、申请对象
外国人入境后,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二、申请机构
外国人应当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证件。
三、申请方式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以及停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以及具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四、单位备案
邀请、接待外国人的单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五、申请手续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有关询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需要向邀请单位(个人)核实有关情况的,相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无正当理由未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受理回执
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签证证件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签证和停留证件申清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居留证件申请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被收存的,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临时取回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但应当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交还,以不影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相应签证证件。
七、申请签证延期所需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
理机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一)持C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航、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O
(二)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三)持G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接待单位证明函件和前往国家(地区)己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Ho
(四)持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O
(五)持1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团体旅游还应当提交旅行社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六)持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当地邀请、接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
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合作伙伴为个人的,出具的函件应当签名并提交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So
(七)持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八)持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九)持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对探亲人员,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对其他人员,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90□o
(+)持X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Ho
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八、申请签证换发所需证明材料
(一)外国人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换持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申请换发普通签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换发F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对符合国家有关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规定的人员,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2、申请换发J2字签证,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零次签证。办护照需要什么证件
3、申请换发M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4、申请换发Q2字签证,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5、申请换发R字签证,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
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6、申请换发S2字签证,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
7、申请换发X2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或者二次签证。
(二)外国人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换持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可以换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三)外国人入境后增加偕行人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偕行人的出生证明。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签证。
(四)外国人持团体签证入境申请分团停留的,应当提交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等材料。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
签证换发的停留期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超过1年。
九、申请签证补发所需证明材料
外国人入境后因所持签证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申请补发签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者损毁的,应当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可以补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十、申请停留证件所需证明材料
(一)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应当按照本须知第七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签发相应期限的停留证件。
(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的港口所在城市的,应当提交海员证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船舶代理公司的担保函件,以及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或者其他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停留证件。
(三)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停留证件。
(四)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应当提交居留证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停留证件。
(五)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婴儿的出生证明、护照和父母双方护照,可以签发与其父母停留期一致的停留证件。
(六)持有停留证件的外国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的,可以申请换
发停留证件。申请材料和换发要求按照前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