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鹿意象
鹿是《诗经》中重要的动物意象之一,在《诗经》中写到鹿形象的诗歌共有八篇,它们分别是《召南·野有死麕》《豳风·东山》《小雅·鹿鸣》《小雅·吉曰》《小雅·小弁》《大雅·灵台》《大雅·桑柔》《大雅·韩奕》。
鹿的其中一种意象就是作为纳彩之物。代表作品是《召南·野有死麕》原文是:“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文中的麕便是鹿的一种。在先秦时期有以鹿作为纳聘之礼。《仪礼·士婚礼第二》:“纳征,玄縹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其中的皮便是鹿皮。弄清了古人婚礼,用鹿皮为贽的礼俗,便能明白:《野有死磨》这首诗以“野有死鏖”起兴,是作者精心的安排,寓有深意。是为后文想娶此如玉之女做铺垫。这种意象也出现在崔骃《婚礼文》:“委禽奠雁,配以鹿皮。
在《鹿鸣》中,鹿的形象被赋予了许多的象征意义,表示纯洁、优雅、和平、忠诚等美好的品质。这首诗,就是从鹿的温顺可爱、喜欢聚这一点着眼,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蔫”、“呦呦鹿鸣,食野之芩”起兴,引出下文宴饮“嘉宾”之事。《毛诗》原文写道:“
鹿得游,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认为《鹿鸣》描写“贵族宴会户客”是要表现“嘉宾”之“德音”的。于是,在岁月的长河中,《鹿鸣》中鹿的意象也流传下来。汉末枭雄曹操也曾在《短歌行》中写道:鹿的寓意和象征"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借鹿鸣来表现自己的求贤若渴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鹿还是权力的象征。《诗经·小雅·吉日》:“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纵其丑。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唐鹿慶慶。漆沮之从,天子之所。瞻彼中原,其祁孔有。焦焦俟俟,或或友。悉率左右,以燕天子。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被小犯,磕此大兕,以御宾客,且以酌醴。”这是叙写周宣王田猎的诗。诗的一二章写打猎前的情况,特别描写了漆木、沮水边唐鹿成的情形。三四章则叙写打猎盛况。这里,鹿便是被追逐捕猎的对象。当然,从被追逐捕猎的对象,到变成权力的象征,鹿的文化寓意的演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汉书》卷四五《蒯通传》:“且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其中以鹿喻帝位。”《晋书·石勒载记》也记载:“勒笑曰: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竞鞭而争先也。脱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在这两个典故中,鹿由人们追逐的对象,演变成权力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