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鹿鸣》:礼乐风度的国宴
【诗经原文】
《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鹿的寓意和象征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háng)。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 tiāo),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qín)。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鹿鸣》画家·于水
【文化解读】
《鹿鸣》
——礼乐风度的国宴
(一)礼之开篇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篇章,“风”篇传唱的是各地民歌,“雅”篇记录的是雅乐正声,“颂”篇收入的是祭祀乐舞歌辞。而《鹿鸣》一诗作为“雅”的开篇,它极为典型地传达出了宫廷雅乐的精神风貌。《鹿鸣》,是宴饮之诗,是祥和之音,是君臣相欢的和乐融融之声,是宾主相宜的国宾交往之篇。
宴饮之诗,《鹿鸣》是在席间唱诵的。所以诗里说“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主人用美酒来招待嘉宾宴饮娱乐。《鹿鸣》是一首典型的燕飨诗,是在描述君臣宴会礼仪——而这种宴会礼仪,宴是形式,礼是目的。为了君臣宾主之间的礼仪交流,融合以宴、和情以礼。这就是朱熹《诗集传》中说的:
“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
为了融洽君臣之分,便设置燕飨之礼,以乐歌烘托气氛,以宴饮和乐宾主。
《鹿鸣》全篇的宗旨就是为了那一句“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宴客来宾以亲近主人之好,主人设宴以展示睦宾之情,彼此相敬以领会相安之道。这样的交往目的,才是宴请宾客、礼乐言笑的意义。
比如后来曹操的《短歌行》,开篇一句“对酒当歌”,那就是借以在君臣宴饮之上,向来宾表达主人广纳贤士的思想意志;而曹操诗里全段引用先秦《鹿鸣》的句子“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更明显是对《鹿鸣》这首雅乐精神意旨的全方位继承,是以“我有旨酒”,结纳“人之好我”,是以宴饮之礼,交互宾主之欢。
这就是礼乐时代遗留至今的一种交往艺术,彬彬酬和是“礼”,昭昭德音是“乐”,宾主虽有别,宾主却友善,礼乐有序,礼乐之邦。直到今天,上下级之间、合作者之间、亲戚族人之间、乃至国宾交往之间,依然会沿用宴礼来交流情谊。
所以这种燕礼,本质是为了友善相交,既明确宾主之分,又亲近向好之情。
《鹿鸣》的祥和之音与善交之礼,使它可以从周王朝的君臣筵席之间,走入民间乡亲,也可以走向国际相交。如朱熹所说:“岂本为燕(宴)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鹿鸣》的一曲颂唱,是燕礼,是飨礼,更可以是国礼。
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 ——
如果说风诗首篇《关雎》,是男女相悦之情的开端;
那么雅诗首篇《鹿鸣》,就是礼乐和睦之情的开篇。
(二)礼乐文明
《鹿鸣》这种燕礼的意义传达,更是体现出了礼乐文明的形态特征。
西周初年,周公作为武王之弟,在武王去世后辅政于周成王,在他的诸多政绩里,对于整个华夏民族都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项内容,就是制礼作乐,就此正式形成了礼乐文化体系。此后,中国才因而被称为“礼乐之邦”、“礼仪之邦”。
而“礼”和“乐”,是彼此对立又协调统一的两部分:
礼,用约束行为的理性规范,界定出差异。所有的礼节、礼仪,都是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等级划分,是因为差异性而需要彼此遵守的一种理性约束。君臣有礼是君与臣之间有别、夫妇之礼是体现夫与妇之别……所谓“礼节”,是需要靠理性的力量来对人的行为“以礼节之”,根本上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这才“约之以礼”,让各阶层、各人、各年龄段、各形式下,都有礼可循、有礼可依。
乐,用雅正音乐的感性教化,和谐着人心。因为礼的严格界定和秩序划分,虽然在表面上规定出一片井井有序,却可能因为以礼节人的长期行为规范,而使人的内心越来越受压抑、使
阶层与阶层之间越来越产生抵触和敌视。而音乐却是一种春风化雨的感性教化力量,可以丝丝入扣地滋养性情、可以润物无声地安和人心。“乐”就是“礼”的配套课程,乐教的力量能够和谐心性;“乐”又如同是“礼”的润滑剂,乐教的平和能够弥合矛盾。“乐者,天地之和也”,古人重视音乐,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之间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