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供词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交回探望权,可以起诉准许法院给特批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兄弟妹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怎么办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探监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特权;中止的事由显现出来后,应当恢复探望的义务。
2、【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探望权离婚判决中未涉及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裁决、裁定或者中毅达的过程中,力劝中止行使探望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能够中止行使探望权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求医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指示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有关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单位有关个人和的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