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执⾏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的不断完善,现在有很多⼈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前很多的⼈离婚都没有⼀定的系列的保障,但是现在离婚都会有法律的约束,补偿,丈夫需要给妻⼦⼀定的抚养费,接下来就由店铺⼩编对于这⽅⾯的知识进⾏相关的介绍。
离婚后抚养费执⾏申请书怎么写
执⾏申请⼈:
委托⼈:***年***⽉***⽇
申请⼈:xxx,⼥,⽣于xx年x⽉xx⽇,
⾝份证号码
离婚后怎么办
被申请⼈:xxx,男,⽣于19xx年4⽉9⽇,
⾝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申请⼈与被申请⼈离婚纠纷⼀案已经忠县⼈民法院作出(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号民事判决现已⽣效,但被申请⼈拒不执⾏该判决履⾏给付申请⼈与被申请⼈婚⽣⼥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民法院予以强制执⾏。
事实与理由:
申请⼈xxx与被申请⼈xx于2003年2⽉21⽇登记结婚,婚后共⽣育⼥⼉xx,婚后因家庭⽣活琐事扯⽪,于2008年12⽉18⽇经忠县⼈民法院以(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号判决⼆⼈离婚,婚⽣⼥由申请⼈xx抚养,由被申请⼈xx每⽉给付抚养费200元,从2008年1⽉1⽇起⽀付⾄18岁为⽌。判决⽣效后,⾄今被申请⼈xx未⽀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xxx⽀付2008年和2009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被申请⼈xx⽀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强令被申请⼈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付拖延履⾏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的费⽤,以维护申请⼈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县⼈民法院
申请⼈:xxx
年⽉⽇
离婚后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经济收⼊或下落不明⽽导致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其财物折抵⼦⼥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经济相当困难,⽆⼒按原数额给付,⽽抚养⼦⼥⼀⽅⼜能负担⼦⼥的⼤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拒不交纳⼈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应当协助执⾏。
如果⼀⽅不执⾏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是不能直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的,⽽必须要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履⾏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抚养费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对于抚养费是离婚的赔偿的⽀付的费⽤之⼀,如果有孩⼦的话,也是需要承担⼀定的费⽤,直到成年为⽌,这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如果对于这⽅⾯的知识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