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小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很多时候业主没有住房屋,还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吗?根据规定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那么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
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根据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二、不交物业费违法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物业费,如果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不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因此请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三、物业费不交有滞纳金吗
1、物业合同(前期)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业主买房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包括物业管理合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对原合同进行修订续订等。
2、物业所受的滞纳金和所谓“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基于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后者则是行政处罚措施;前为平等主体间的自己责任后为行政管理。
目前我国未专门规定此问题,那就应该使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则。
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物业管理费用是需要及时缴纳的,没有入住也需要缴纳,逾期不缴纳很可能会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学习上面的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学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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