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房价的上涨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房子成为了空置房,这给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市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空置房物业费的定义
南京市规定,空置房指未出租、未出售、未使用或者长期闲置的住宅、商业用房等物业。对于这类物业,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二、收取标准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对于空置住宅和商铺等物业,每平方米每月应缴纳0.5元至1元不等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收取标准根据所处区域、建筑类型、楼层高度等因素而异。
2. 公共维修基金
对于空置住宅和商铺等物业还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每平方米每月应缴纳0.3元至0.5元不等的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维护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3.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两项费用外,空置房还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如垃圾清运费、安保服务费等。具体收取标准根据所处区域、物业类型、服务内容等因素而异。
三、收取方式
物业费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南京市规定可以采取定期收取或者一次性缴纳的方式。具体收取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
四、惩罚措施
对于拒不缴纳空置房物业费的业主,南京市规定可以采取多种惩罚措施,如限制其使用公共设施、限制其办理相关手续等。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
总之,南京市出台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旨在推动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作为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做好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