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旭波赌博案(仙公(横派)行罚决字[2021]00710号)
朴有天粉丝声明【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仙公(横派)行罚决字[2021]00710号 
处罚日期】2021.06.0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仙居县 
【处罚对象】俞旭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20:42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3日,违法行为人俞旭波在仙居县横溪镇某居民家内伙同俞某等人进行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俞旭波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仙居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仙居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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