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贷款已经成为了⼈们在⽇常⽣活中为解决资⾦短缺⽽寻求的常见的贷款⽅式之⼀,其也是要受到相关法律约束的,了解⼀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您有很⼤帮助。那么,下⾯就由律图⼩编为⼤家整理的有关银⾏贷款流程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请您仔细阅读。
⼀、及审批。
(1)贷款申请。借款⼈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或其他银⾏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借款⾦额、借款⽤途、偿还能⼒及还款⽅式等基本内容。
(2)信⽤评估。贷款⼈应当根据借款⼈的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资⾦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评估项⽬,评定借款⼈的信⽤等级。
(3)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受理借款⼈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的信⽤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调查,核实物、质物、保的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在经过上述的调查之后,贷款⼈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对调查⼈员提供的资料进⾏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贷款申请。
⼆、的履⾏。
(1)借款合同。贷款⼈所有贷出的款项均应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少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借款⽤途、借款⾦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式等基本内容,还应当详细列出借款⼈和借款⼈的权利义务,和双⽅认为需定的其他事项。
(2)。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与贷款⼈签订,或保证⼈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协商⼀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的公章(私章),并由保证⼈或其法定代表⼈、授权⼈签署姓名。、应当由抵押⼈、出质⼈与贷款⼈签订或合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得省略登记程序。
(3)贷款运营。贷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按批发放贷款。⽆论因何原因,贷款⼈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借款⼈不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使⽤贷款的,也应偿付违约⾦。
(4)贷后检查及收回贷款。⾦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后,应当对借款⼈执⾏借款合同的情况及借款⼈的经营状况进⾏追踪调查和检查。在期限届满时,及时收回贷款本⾦和利息。借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额归还贷款本息。
三、不良贷款的监管。
(1)《贷款通则》第34条指出,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其中呆账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为⽆法偿还,⽽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
超过2年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产经营已经终⽌、项⽬已经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如何向银行申请贷款
(2)贷款质量等级。按照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分类等级和中国⼈民银⾏法信贷资产分类的规定,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类,后三级次级、可疑和损失资产为不良资产。
(3)不良贷款的登记。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的权限认定,贷款⼈应当按季度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送上级部门的同时,报送银监会和⼈民银⾏当地的分⽀机构。
(4)不良贷款的考核。⾦融机构的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银监会和央⾏规定的⽐例,⾦融机构应当对所属的分⽀机构下达考核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具体指标,以督促各部门防范贷款风险。
(5)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账贷款的冲销。⾦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负责对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融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融规定提取呆账准备⾦,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未经国务院批准,⾦融机构不得豁免借款⼈偿还贷款的义务;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强令贷款⼈豁免借款⼈偿还贷款的义务。
四、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
(1)贷款债权不因借款⼈单⽅⾯⾏为消灭。借款⼈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机会和⽅法逃避贷款,不得借承包、租赁等⽅法逃避贷款⼈的信贷监管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2)债权重组。当借款⼈尚未偿还贷款前,贷款⼈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有关借款⼈的活动,参加借款⼈的或,中⼼围绕如何要求借款⼈偿还贷款本息,落实有关偿还债务的具体事项并达成书⾯协议。
本⽂从四个⽅⾯向⼤家介绍了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其实有关银⾏贷款流程法律规定属于贷款法律制度的⼀个⽅⾯的内容⽽已,想要更为深⼀层地了解银⾏贷款流程法律规定或者咨询其他类似内容您可以在线或来电咨询律图⽹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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