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行善值得提倡  高调行善不值得提倡
新的网络用语,因为陈光标高调慈善引起的网络热讨。
最新的福布斯慈善榜陈光标落榜,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因此引出了“高调行善”一词。主要表示网友对行善而又有自吹自夸的的嫌疑的不满。
高调行善,何罪之有?
  一个进步的社会,一定会产生不少有争议的人物。陈光标在这些争议人物中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位。曾经看到陈光标带着成捆成捆的现金,去贫困地区在现场帮助困难的人。甚至还带了一帮人特地跑到台湾去行善。对于陈光标的高调行善褒贬不一,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少争议。
    我从来就不认识陈光标,也不知道他是基于一种什么理念,如此乐此不疲的为了慈善事业而四处奔波。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陈光标行善是无可厚非的。即便是高调也是值得我们学习与颂扬的。如果多几个像陈光标这样的慈善家,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一定更加和谐。
    行善本来就是一件好事,不应该过多加以指责。我说过如果有人看不惯陈光标的高调行善没问题,你完全可以来个低调行善,做好事而不去声张。倘若自己不想行善,对于陈光标的行善却又“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话,那么,就请这些挑刺的人闭上自己的嘴巴。
    陈光标在贵州毕节捐猪捐羊后,又向贵阳白云地区赠送了1500辆自行车,目的是为了提倡绿出行。让慈善与环保结合在一起是陈光标追求的目标,陈光标不仅鼓励自己的员工骑车上班,还抡起大锤砸烂了自己的奔驰。陈光标最可贵的地方在于他说到了也做到了。
    陈光标所说的一些话听上去虽然十分朴素却非常感人。他说:“慈善不是偷鸡摸狗,慈善就应该敲锣打鼓。”他还说:“我做慈善无须所有的人都赞同,有反对质疑甚至漫骂之声对我来讲是好事,我会更有动力。”下一步陈光标计划把行善重点放到西部地区。看来他的慈善之举不会因为被人指责而终止。
    有时候,我对陈光标的一些动作也会产生疑问。比如,在贫困地区直接把现金发给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是否会引起慈善现场的混乱?是否会出现重复接受帮助的情况?从现场发真金白银到慈善演唱会捐猪捐羊、从砸奔驰房车到派发自行车。陈光标以他独特的慈善方式向我们这个时代演绎了什么叫做“大爱无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陈光标的慈善之举是值得
肯定的。所以,我才会写下“高调行善,何罪之有?”的文章。
    对于陈光标的行善方式我们可以探讨,但首先必须肯定他的善举。陈光标是不是中国的首富?我们一点也不清楚。也许比陈光标更富有的款爷款婆大有人在。但是,像陈光标这样坦坦荡荡做慈善的却并不多见。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更多像陈光标这样的人。尽管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高调的。但是,总比什么也不做却理直气壮指责他的人要好上千百倍。假如你看不惯陈光标的话,那么你就应该比他做得更好。
慈善不是一个两个人的事情,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慈善,我们这个社会提倡慈善。不要轻易指责像陈光标那样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人。至少我个人认为陈光标的慈善行为并不亚于比尔盖茨的善举。我们应该向所有行善的人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其中,就包括像陈光标这样备受争议的人物。
高调行善无可非议
2011.1.31
近日企业家陈光标在台湾高调济贫,在博得普遍赞誉的同时,也受到一些抨击。这样的遭遇,
陈光标并非个例。不久前,广州一位老人拯救溺水儿童,拒绝奖金,要求媒体予以表彰,也曾受到讥讽。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        高调行善无可非议。
按照中国传统道德,以“为善不欲人知”为行善之道。我不否认,默默奉献的确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但是,时至今日,高调行善,也自有它的积极作用。
1、有助于大张旗鼓地宣传慈善事业。我们在这方面的宣传不是太强,而是太弱。对于好人好事,就是要大力宣传、大力表彰,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起而仿效,激励更多的人做善事,逐渐改变对别人疾苦无动于衷、冰冷麻木的社会风气。
2、有助于做好事者本人沿着慈善事业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来自全社会的肯定与赞赏,受助者处境的变化及感恩的态度,对于行善者既是理所应当的报偿,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促使他再接再厉,把慈善精神发扬光大。
3、促使具有相同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人反思,应该怎样要求自己。陈光标的行动,已经使某些企业家意识到什么叫奉献爱心和人生价值,表示也将开始捐款和行善。一位汽车司机,
拾金不昧,完璧归赵,对于其他司机就很有号召力。重庆某挑夫,寻觅数日,归还了货主丢失的货物,对于别的靠卖苦力谋生的人,在如何保持人的尊严方面,也是生动的一课。
二、高调行善,远胜于“高调作恶”。
我这里说的“高调作恶”,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李刚门”事件,就是明显的例子。
郑州街头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某阔少在大街上遛狗,狗被两个年轻的农民驾驶的农用车轧死了。阔少对这两个小伙子发话:要么给狗的“遗体”跪拜一小时,要么赔款5000元。贫穷的农家小伙“人穷志短”,无奈恭恭敬敬长跪在狗的尸体面前。广衢大道,人头攒动,众目睽睽,阔少猖狂无限,围观人敢怒而不敢言。两个年轻人含垢忍辱,向死狗跪拜。此情此景,真让人回忆起旧社会地主老财强迫佃农给他的狗披麻戴孝的故事。可现在是新社会啊!
这种肆无忌惮、“高调作恶”的事例,必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与其对别人的善举评头品足,不如身体力行,从“坐而论道”,改为“起而行道”,自己也尽心尽力做善事。向灾区人民捐赠1元钱,比说上一箩筐大道理更有价值。
不过,我还想强调一点:任何捐赠,都应以不损害受助人的尊严为准则。中国古代有“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人格的尊严高于一切。所以捐赠人究竟以何种方式提供赠物或善款,一定要顾及受助人的感受,可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灵活多样,不必千篇一律。
行善无可非议。高调低调都是善,都应提倡。一些人本无善心,又看不得别人行善,于是就产生妒忌心理,企图混淆是非,掩盖自己的丑恶。
应该大力提倡和宣扬人们做善事,“不已善小而不为”,善多了,社会风气就好了,和谐了。
至于施善的方式,那就因人而异了,只要是善,就应赞扬,提倡。
高调行善,远胜于“高调作恶”。
我这里说的“高调作恶”,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李刚门”事件,就是明显的例子。
郑州街头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某阔少在大街上遛狗,狗被两个年轻的农民驾驶的农用车轧死了。阔少对这两个小伙子发话:要么给狗的“遗体”跪拜一小时,要么赔款5000元。贫穷的
农家小伙“人穷志短”,无奈恭恭敬敬长跪在狗的尸体面前。广衢大道,人头攒动,众目睽睽,阔少猖狂无限,围观人敢怒而不敢言。两个年轻人含垢忍辱,向死狗跪拜。此情此景,真让人回忆起旧社会地主老财强迫佃农给他的狗披麻戴孝的故事。可现在是新社会啊!
这种肆无忌惮、“高调作恶”的事例,必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你的所谓高调行善应该是由他人来“高调”行善者,而不是行善者自己“高调”自己吧?如果是,那这和王婆卖瓜自吹自夸有什么区别呢?要说明的是:这个“他人”应该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完全是为了弘扬“慈善”为前提,而不是单纯的吹捧行善者本人!
所以我不认同你的观点。再问一句:国外行善分不分“高调”和“低调”呀?
没必要担心商业气息渗入慈善救助会玷污慈善事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仅仅拿
是否功利以及动机来评判慈善事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仅仅靠募集
的捐款而是靠盈利运作进行慈善捐助也早已得到公认。
国外企业家热衷慈善事业早已出现一种新的趋势,就是贯彻卡内基现代慈善的概念,在
运作模式中引入市场机制,以“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目标就是:只要捐款能
够真正使穷人受益!
不对做慈善者提出过多的要求,是很多国家普遍的做法!
哪怕是不咋干净的钱,ZF和民众无权要求来历
只要他们肯掏腰包助人
毕竟纯粹的出于悲天悯人不求回报的往外掏钱的人太少了,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穷人受不到一点帮助吧
什么是高调行善,高调行善是炒作吗?
只看结果,求助人是否得到帮助! 炒作又如何?对善举之人的高调宣传只会感染更多的人行善;激发更多人的慈善热情!只有小心眼例外!
做坏事怕别人知道,与做好事愿意别人知道,其实都是人的本能,
而我们若需要表明态度支持什么就需要思考了,
准确的说,
不管你明着做坏事还是暗着做坏事,我们都反对;
不管你明着做好事还是暗着做好事,我们都支持。
“行善”所用财富来源不合法、不正当,这哪里还是什么“高调行善”?
  据新华社报道,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日前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批捕。这个在被捕前3天还高调出席慈善捐赠活动的“高调慈善家”,涉案金额高达5168.8万元。其“高调乐助”的巨额善款,实则是他利用非法的变相传销手段,从慕名消费者中所募集资金的一小部分。
  从表面上看,潘锴红的“高调慈善”实实在在:既有向有关慈善组织的成批捐助,也有对个别困难团体、个人的零星捐助;既有大额款物,也有油盐酱醋之类不起眼却少不得的民生必需品。和某些被戳穿的“诈捐”看似有天壤之别,但实质上,这不过是一种更隐蔽、更高明,却
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实质仍然是贪人功为己功,借从他人手中不合法、不规范攫取的财富,为自己捞取名和利的双丰收。
  一方面,他利用各种手法,把传销包装为“行善”,将大批不合格产品以虚高的价格出手,所获资金小部分“借花献佛”高调“行善”,大部分则据为己有;另一方面,凭借“高调慈善”获得的虚名,他又可轻而易举地获得更多人信任。这哪里是什么“高调行善”,分明是利用他人善心以售其奸的“高调作恶”。
  慈善原本是一件好事,“高调慈善”也绝不是不可以,国外的慈善家固有作风低调者,但行为高调者也不乏其人,如比尔·盖茨的“公开裸捐”,及他和巴菲特联手搞的“环球慈善宴”,可谓要多高调有多高调,但不管怎么高调,不管有多少人对他们的行善作风皱眉头,这仍然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
  道理是明摆着的:首先,他们搞慈善用的是自己的钱,不但有真金白银,甚至有股份、红利、遗产;其次,他们先自己行善,然后才动员他人效仿;第三,他们用于行善的财富来源正当、合法;第四,他们行善高调,但善款来得明白,去得清楚,账目透明公开,管理严格规范。
  反观潘锴红的“行善”,善款系“空手套白狼”非法获得,“行善”采取的是“乾坤大挪移”,出名的是潘锴红,出钱的实际上却是其劣质产品的“经营者”、“消费者”。他“行善”所用财富来源不合法、不正当,善款账目和管理更是云山雾罩,毫无透明度可言。林瑞阳为什么恨前妻
  固然,潘锴红个人的胆大妄为,是这起变味“高调行善”闹剧的主因,但慈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不规范,在慈善资金来源、用度等各方面的账目混沌、缺乏透明度,也是潘锴红等人得以如鱼得水的适宜土壤。
慈善可以高调,但先要合法和规范。公众当然不能期望潘锴红们良心发现,自觉自愿地不去做这种尝试,但大家有理由希望,主管部门在体制上、规范上、管理上做得周到一些,对善款的“来龙去脉”做更严格的监管,面对公众的疑问和舆论的监督,能迅速行动,多一些责任和担当。
“不作恶”比“行善”更重要
  最近,舆论围绕“中国首善”陈光标有一些激烈的争议。对陈光标先生本人,我素无了解,不敢妄评。不过,对“挺陈派”的一些观点,我倒是有话想说。“挺陈派”有两种常见的支持意见,
其一是:不要管别人的钱来路如何,只要他捐了就是好事。某位著名的电影导演甚至说出这样的话:“就是黑社会,能把黑钱捐给穷人,也是干了件好事。”其二是:捐钱的人比不捐钱的人道德更高尚,多捐的比少捐的道德更高尚。一些挺陈派常说:你批评陈光标,你捐了吗?捐得有陈先生多吗?不够多,你就没资格批评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