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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2022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结合XXX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考勤职责及原则
(一)人力资源部为员工考勤休假的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并依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对违反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1.应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审批员工的日常考勤,并对员工的日常考勤咨询予以解答。
2.定期将考勤情况通报直线主管,异常情况及时提示直线主管加强管理。
3.对非正常考勤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
4.对特殊考勤从严管理,每半年对特殊考勤人员名单进行一次检视。
(二)各部门是考勤休假工作执行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考勤休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部门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
1.应秉着实事求是、负责任的态度对员工的考勤情况做出审批意见。
2.针对考勤异常情况较多的员工,应给予关注,并督促改善。
3.绩效考核前,可结合下属员工在相应考核期间内的考勤情况,作为考核时的一项参考数据。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长与考勤时间
我行根据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考勤时间以综合管理部下发通知为准。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并报备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考勤统计
考勤统计时间以一个自然月份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六条考勤种类及定义
我行考勤分为正常出勤、因公外出、休假、迟到、早退、旷工、非正常考勤、特殊考勤等类型。
(一)正常考勤:员工在工作日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工作岗位,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后离开工作岗位(以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且在此期间从事所在部门安排的岗位工作。
(二)加班考勤:员工在所在部门安排和批准的加班时间进行加班,且在此期间完成所在部门安排或批准的加班任务的,为加班出勤。
各部门应遵守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全年加班费用控制在核定的部门加班费用额度内;各部门应妥善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拖班视为加班;各部门安排或员工本人申请加班均需提交加班申报单。
1.因紧急工作任务确需安排加班的,由直线领导征求员工意见后,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2.员工本人申请加班,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原因、拟加班时间等,经直线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确因工作紧急未能事先申请的,可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和报批。未取得相应批准的,不视为加班。
3.员工在工作日或休息日加班,各部门应及时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等。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或者外出参加培训,没有考勤记录的,视同正常出勤。
(四)休假:在规定的员工假期期限内,员工办妥休假手续后在工作日离开工作岗位,按休
假进行考勤,具体参照请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五)调休:部门内安排员工在休息日上班,所在部门应及时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等。
(六)迟到:单个工作日中,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后 60 分钟之内到岗为一次迟到。
(七)早退:单个工作日中,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以前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为一次早退。
(八)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非因履行工作职责或特殊客观情况等原因,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未履行续假手续或者虽提出续假但未获批准,在原假期期满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4.提供虚假请假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谎报、捏造请假理由或提供虚假请明材料。
2022年假期
5.无任何考勤记录和请假记录,员工本人不能证明当日确实在岗的。
6.委托他人代为刷卡的,考勤记录无效。
7.经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后,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
8.员工在提出辞职申请后、与我行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前,擅自不到岗工作的。
9.每月迟到和早退合计超过 3 次,从第 4 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 1 次视为旷工 1 次。
10.其他未到岗或擅自离岗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