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教辉赌博案(平公(萧)行罚决字[2022]0034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平公(萧)行罚决字[2022]0034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2.1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萧江镇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平阳县
【处罚对象】陈教辉 谢贤打曾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52
处罚名称 | 陈教辉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公(萧)行罚决字[2022]00344号 |
被处罚对象 | 陈教辉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2月15日15时许,陈教辉伙同杨**、潘**、吕**在平阳县**镇**社区**家园*幢楼下*****前间第二桌以“台炮”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具麻将一副、筹码扑克牌一副。经查,陈教辉上赌资300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教辉三百元并收缴人民币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立即执行收缴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5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萧江镇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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