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
第二章:股票 考点汇总
第四节: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1、国家股: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机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2、法人股:法人以其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以其财产投资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资股:投资者持有的股份
  (1)境内上市外资股
  ①境内居民投资 B 股,只能用外汇,不能使用外币现钞
  ②境内居民与非居民间不得进行 B 股协议转让
  ③境内居民持有的 B 股不得向转托管
  ④可以发行存托凭证上市
  ⑤B 股派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外汇发放
  (2)上市外资股:记名股票、人民币标价外币认购,主要由 H 股,N 股,S 股,L 股,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外币支付
  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指在注册、香港上市,主要业务在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内地公司的股票
  (二)按流通是否受限分类
  1、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
  (1)有限售条件股份: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其他内资持股、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A 股、B 股,上市外资股
  2、未完成股权份制改革的公司
  (1)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份、募集法人股份、内部职工股、优先股
  (2)已上市流通股份:A 股、B 股、上市外资股
  二、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1、股权分置:指 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交所上市交易,被区分未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在于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差异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建议,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a股和b股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4、同时存在 H 股、B 股的 A 股上市公司,其股权分置改革由 A 股市场股东决议
  5、完成改革复牌后称为 C 股
  6、原非流通股股份锁定:
  ①改革方案实施起 12 个月不得交易转让
  ②之后,持有 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交所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在 12 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 个月内不得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