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7.02
∙【字 号】沪老龄办发[2010]21号
∙【施行日期】2010.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老龄办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十大百岁寿星活动的通知
(沪老龄办发〔2010〕21号)
各区县老龄办:
2008、2009年,上海市老年学学会根据全国老年学学会的总体要求,在上海市老龄办的支持下,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上海十大寿星排行榜活动,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今年,本市以韩正市长名义赠送百岁寿星生日贺卡以后,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百岁老人的重视和关心,引发了全社会关怀百岁老人的高潮。为进一步展示本市百岁寿星的风采,市老龄办决定从今年开始主办上海市十大寿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百岁寿星评选活动是展示各地长寿水平的重要窗口,是体现盛世和谐的重要活动载体,各区县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要通过上海市十大寿星评选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长寿经验,展示上海长寿水平,宣传寿星风范,促进健康老龄化与社会代际和谐。
二、组织机构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上海市老年学学会为承办单位,各区县老龄办为活动的协办单位,具体开展百岁寿星各奖项的申报工作。本次评选活动由主办方组建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老年学学会。
三、活动内容和标准
1、十大最高寿星
上海什么时候可以摘星 按户籍年龄大小,分别排出2010年7月15日零时前健在的百岁老人男、女各前10名为“2010年上海市十大最高男寿星”、“2010年上海市十大最高女寿星”。
2、百岁寿星十佳风采奖
凡在1910年7月15日前出生的百岁老人,身体健康、生活基本能自理,且形象端庄,有文化或其他特长,能很好体现百岁老人风采的均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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