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明殴打他人案(沪公轨交(广)行罚决字〔2021〕33634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沪公轨交(广)行罚决字〔2021〕33634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1.08.3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陈翔左耳失聪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上海市 
【处罚对象】陈彦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3.09 10:00:35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广)行罚决字〔2021〕336340号
案件名称
陈彦明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彦明
处罚事由
殴打他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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