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发展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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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周刊》2019年第01期
        摘要: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加工企业、第三方运输公司为主的服务模式,并研究了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出现的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缺乏监管、新疆龙头加工企业带动效应不足、第三方物流企业相关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金融;新疆农业;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304.4/F320.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1-0018-02
        一、 引言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文件中指出,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拓农业供应
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业供应链金融,将金融机构囊括进农业产业供应链中,使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产业参与者和整个生产流通环节的金融模式,供应链中具有规模的企业可覆盖农户、中小企业等规模小、信用不可考察的主体在贷款时的劣势,激励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更多贷款渠道,为缓解“三农问题”提供新方法。
        新疆农业凭借其气候资源和地理环境,形成了以瓜果、棉花等特农产品为核心的特农业,但新疆农业发展受制于“金融约束”,农业全产业链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大量地处偏僻的中小农牧民和涉农企业面临农业贷款困难,严重制约新疆农业供应链健康持续发展。因此,研究农业供应链金融在解决新疆农业金融“二元性”问题方面发挥的作用,探讨并厘清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对消除新疆农业金融歧视,加速新疆三大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中小农户精准脱贫,聚焦总目标,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
        据新疆金融办数据,2015至2016年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农贷款余额从5491.3亿元增至6350.88亿元,增长了 15.65%,其中农户贷款余额由1115.75亿元上升为1322.09亿元,增长率为18.49%;2016年,新疆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500家,
具备瓜果肉类等各种农产品初、深加工设施1.3万余所,干果、棉类产品烘干能力达2.6万吨,农产品保鲜能力超过25万吨。随着新疆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金融服务农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初现端倪。
        (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合作社集结一定数量农户,形成规模效应,在生产环节向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完善农产品产业链,发挥桥梁作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成本,维护社员利益。
        丰裕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为新疆奇台县内较早一批发展起来的小麦合作社,早在2013年社内农户总数便达到了302户,合作社自小麦选种直到小麦销售,为社员提供全程保障。在小麦种植前,丰裕合作社为农户统一购买麦苗,以合作社声誉及规模效应为农户争取赊销服务,在不增加农户资金压力的同时获得生产资料;在小麦种植环节,丰裕合作社与新疆华麦新粮面粉有限公司提前签订了购销订单,农户依照订单进行种植,公司承诺以国家小麦收购保护价为基础,加价0.1元/公斤进行收购,保证农户收益;且合作社作为“桥梁”以其独立信誉,为供应链整体融资提供担保,解决了麦农从生产到销售环节所有的资金问题。
        (二)以龙头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
        在农业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融资能力不同,与不成规模、零散生产的农户相比,龙头企业受到严格管控,运行规范,信用可查,还款能力强。龙头企业可为上游主体提前支付货款或开立承兑汇票,也可以自身信誉提供担保。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加工再处理,增加农产品价值。龙头企业以对市场信息的灵敏掌控主导产业链对市场做出反应,对供应链起到组织管理作用,有利于资源合理分配,增加农业经济效益。
        新疆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考察,发现市场对玛咖产品的有效需求高,并于13年入驻处于帕米尔高原的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下简称塔县),为当地2000多农户提供玛咖种植技术服务,带领农户放弃消耗草场的畜牧养殖,而进行玛咖养生茶精加工业务,以技术流和信息流促进塔县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同时企业为农户提供免费试种资本,该笔资金在农户种植玛咖得到稳定收入后,不计息归还,并建设了一套完整的玛咖加工设备,为改善当地农业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东威生物将玛咖市场上的信息流、资本市场上的资金流以及学术方面的科技流纷纷引入到塔县,带领农户迎合市场需求,科学种植,助力当地发展玛咖种植,改善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调整山区产业结构,填补高海拔山区农民没有优势农业产业和无主要经济收入的空白,带动农民增收。
        (三)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独立于物流需求者(发货方)和物流消费者(收货方)的从事仓储、物资监管、货物运输业务的第三方企业。它对所承运农产品的市场动态信息随时掌控,对银行涉农贷款的风险评估意义重大,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可使银行随时掌握借款人在市场的盈利状况,从而准确评估借款人偿债能力,而物流公司在承接储藏运输业务时,也可以使用仓单质押方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借款。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皮棉、棉短绒仓储、装卸、铁路运输代理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以阿克苏地区棉花产业为例,棉农将皮棉交由指定仓库——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经公证检验后,物流公司将仓储单据作为凭证交给皮棉合格的棉农,棉农在棉花收购旺季以仓单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银行以近年来棉花市场价格和行情为考量,在仓单合同价格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棉农发放贷款,待棉花上市交易得到货款之后,棉农还贷赎回仓单,这便是仓单质押贷款。除此之外,华疆物流还可作为第三方担保,帮助银行对贷款主体未来收入和还款能力做出预测,降低银行风险。在这一融资模式下,在物流公司仓储的静态的棉花转换成为支持企业运转的流动资金,缓解棉花收购企业在收购旺季的资金压力,扩大了棉花市场的商品面交易规模和效率。
        三、 新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不足
        (一)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缺乏监管
        新疆统计局数据,15年底,新疆合作社达20960个,被认定为示范的仅1909家,占比为9.1%,且合作社间财务记录标准不同,金融机构涉农信贷考察难度增加。合作社设立和解散缺乏监管,部分规模小、信用低的合作社只在农产品销售环节成立,在农产品种养殖过程中不提供任何技术支持,也不为农户融通资金,不具备银行贷款主体要求的长期存续性,金融机构对于运行不规范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及其信用程度抱有怀疑,提高对合作社贷款风险评估系数,依然保持惜贷、慎贷态度。
        (二)新疆龙头加工企业带动效应不足
        新疆统计局数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企业超过41万家,符合新疆农业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到350家,所覆盖农业主体数量有限,大部分农企处在发展初期,自身运营急需资金支持,不具备为产业链提供资金的能力。龙头企业采用订单模式,在保证稳定货源前提下提高农户收入,由此金融机构认可供应链的还款能力,放松放贷限制。但实
际情况是,农户不具备契约精神,造成订单履行率低,农业企业面对突发的货源短缺问题,需要花费更多成本重新寻货源,丧失市场先机,龙头企业发展订单模式积极性不高,以订单为基础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缓慢。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相关技术水平落后
        首先,新疆涉农企业更多使用自己的物流,第三方物流产业发展缓慢。其次,新疆大量物流企业冷藏温度不达标导,运输速度慢,导致抵押物变质。物流企业仍停留在传统运营模式下,相关信息化水平低,质押物评估不合理,错误引导银行对抵押物放款。最后,新疆物流企业的仓单多数由各仓库自己设计,导致仓单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增加本就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不熟悉的金融机构的操作困难,降低金融机构对仓单质押的审核效率,特异化仓单有利于内部人员作案,业务人员失误增加。
        四、 对策建议
        (一)规范农业供应链上参与主体的金融行为,降低主观道德风险
        通过对农户进行教育,加强农户合同意识和订单契约意识,提高订单履约率;规范合作
社行为,加快颁布针对合作社成立、解散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加大机构参与者道德风险成本,统一物流企业仓单形式,企业内部成立监督委员会严格监督内部人员谋取私利导致的道德风险。
        (二)扩大农业供应链参与机构规模,减少客观道德风险
        首先,不断加强核心主体的贷款能力,逐步放松对其财政扶持,让企业回归到市场竞争环境,增加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其次,设立农业供应链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对于不符合指标的企业和组织剔除,排除信用等级不合格的合作社、资产规模薄弱的龙头企业、业务能力低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保证参与农业供应链金融机构质量,提高链条稳固性,减少由于机构倒闭或者破产造成的客观道德风险。
新疆干果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控制农业供应链金融运行中的信用风险
        建立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大力推动互联网融入农业供应链金融之中,与互联网有关的区块链等信息储藏和传导工具参与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实现信息的数据化、精确化和及时化和可获得性,资金转拨到位速度更快,质押风险降低,信用评价准确率提高。
        参考文献:
        [1]洪怡恬.多方合作的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2017(6):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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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周晓强.以供应链金融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J].中国金融,2012(15):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