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借款抵押合同
  汽车借款抵押合同(精选3篇)
  汽车借款抵押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
  住所: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乙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____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租赁、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____。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主合同本金金额为RMB(大写)(¥元),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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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的登记
  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