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篇一」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X年 X月X日从甲方处借款人民币X元整,大写:X元,并由XXXXX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因此笔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偿还,丙方自愿在此基础上再以担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笔借款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乙、丙方确认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给付的人民币XXXX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时还款,丙方自愿为乙方能够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含交通费、律师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丙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书「篇二」
担字第( xxxxx)号
受托人(甲方):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委托人(乙方):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甲方应乙方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借款(含逾期有关费用,下同、以下称借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1、乙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x元整(¥xxx ),借款期限自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出借人提供担保。
3、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出借方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出借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借款或出借方因乙方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借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借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出借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按出借方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计算至乙方全部还款之日止),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保全并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出借人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借款总额每月xxxxx%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即(大写)xxxxx整(¥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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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及担保费。
5、乙方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书后xxxxx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xxxxx日的,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七条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甲方名义直接对乙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