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国内行李规定如下:
一、托运行李规定
1.经济舱旅客可托运一件不超过20公斤的行李;公务舱和头等舱旅客可托运两件不超过20公斤的行李。
2.每件行李的尺寸不得超过100厘米×40厘米×60厘米,超出尺寸的行李将被视为超重行李。
3.超重行李的收费标准如下:其中第一件超重行李收费为100元,第二件超重行李收费为200元,第三件及以上的超重行李收费为每件300元。
4.对于超出尺寸的行李,每件行李需收取200元的费用。
5.对于特殊行李,如运动器械、乐器等,需要提前向山航预订,并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1.每位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尺寸不得超过55厘米×40厘米×20厘米。
飞机托运规定2.随身携带行李中不得携带任何违禁品,如刀具、支、易燃物品等。
3.运输货币和有价证券的旅客需在出发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山航提出申请,并由山航审批后方可携带。
三、婴儿行李规定
1.不占座位的婴儿可免费携带不超过10公斤的行李。
2.占座位的婴儿按照儿童票标准购票,可以按照儿童行李规定携带行李。
四、行李丢失或损坏的责任
1.旅客可向航空公司索赔,索赔金额的上限为每公斤100元。
2.如行李丢失或损坏是由于航空公司的过失造成的,航空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行李中包含贵重物品,如珠宝、现金、电子设备等,建议旅客购买航空公司提供的行
李保险。
以上是山航国内行李规定的基本内容,旅客在购买机票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给自己的旅行带来不便。同时,为了保护个人财物安全,建议旅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及时向航空公司申报。山航将为旅客提供尽可能的服务和保障,以确保旅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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