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带液体的标准
    为确保乘客和机组成员的安全,飞机托运液体的规定如下:
    1. 托运液体容器规格限制:
飞机托运规定    - 液体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3.4盎司)。
    - 托运液体容器必须具备严密密封功能,以防止泄漏或喷溢。
    2. 液体容器的包装要求:
    - 液体容器应放入一个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
    - 每个乘客只能携带一个容积为100毫升(3.4盎司)以内的塑料袋。
    - 塑料袋的尺寸不得超过20厘米×20厘米(8英寸×8英寸)。
    3. 液体容器和塑料袋的放置位置:
    - 塑料袋中的液体容器应单独放置于托运行李中。
    - 容积超过100毫升(3.4盎司)的液体不得通过安检,必须进行托运。
    4. 特殊情况下允许携带的液体:
    - 对于医疗需求,乘客可携带合理数量的液体药品或医用液体,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婴儿食品、液体奶和特殊营养品可以在安检时携带,但需要进行额外的安检程序。
    -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液体携带需事先与航空公司进行确认。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国际航班。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国内航班中,可能存在进一步的限制。建议乘客在乘坐飞机前咨询航空公司或查阅相关航空规定,以确保自己的行李符合托运要求,并遵守相关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