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孕检人HIV流行情况及母婴传播阻断效果分析
发表时间:2012-11-13T13:56:10.96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29期供稿作者:朱凤仪伍嘉雯钟珊珊[导读] 台山孕检人中HIV感染率较高,且未见明显下降。应及早发现孕产妇HIV感染病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并对分娩的婴儿进行HIV早期诊断。
朱凤仪伍嘉雯钟珊珊(广东省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广东台山  529200)【摘要】目的了解台山市孕检人HIV流行情况及HIV母婴阻断效果。方法对2004.9-2010.12台山市孕检人进行HIV检测,对发现的HIV阳性孕妇流行病学特征进行分析,对选择继续妊娠的HIV阳性孕妇提供阻断并随访,分析阻断效果。结果  54184例接受HIV检测孕妇,82例HIV阳性(83孕次),阳性率为0.15%。性传播是其感染HIV的主要途径(95.3%)。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孕妇中, 92.3%的现配偶或前性伴为静脉者。终止妊娠46例,继续妊娠的37孕次中,母子均服用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组为32例,仅子女服用药物组为3例,母子均未服药组为2例。所分娩的37名婴儿均进行人工喂养,其中3例失访,24例婴儿18个月检测HIV阴性,3例婴儿在接受HIV检测前死亡(母子均未服药组、仅子女服药组、母子均服药组各一例),7例仍在随访之中。结论台山孕检人中HIV感染率较高,且未见明显下降。应及早发现孕产妇HIV感染病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并对分娩的婴儿进行HIV早期诊断。【关键词】台山市  HIV  孕妇母婴阻断
台山市自1993年8月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2010年12月,全市各镇均发现HIV(Human Immunodef
iciency Virus)感染者,全市累计报告感染者1856人,其中通过母婴传播6人(均于2004年9月以前出生)占0.42%,性传播193人(10.9%),传播1495人(84.5%)。值的注意的是女性感染者所占比例由2000年的2.5%,上升至2010年的12.5% ,故加强孕产妇的HIV筛查,及早发现HIV阳性孕妇并采取干预措施,对阻断HIV母婴传播非常重要。
本研究对台山市孕检人HIV感染情况及HIV母婴阻断及其效果进行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材料和方法
1.1调查对象台山2004年9月至2010年12月接受HIV筛查的孕产妇。
1.2研究方法
(1)孕产妇的筛查:抽取静脉血,分离血清,用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ELISA)进行HIV初筛,阳性者进行确认试验(Western-Blotting,W-B),确认试验阳性者诊断为HIV阳性。(2)阳性孕妇的咨询服务及其子女的随访: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通过一对一的询问了解HIV阳性孕妇的基本情况(年龄、民族、职业、感染途径等),对其伴侣进行HIV-Ab检测(ELISA)。对HIV阳性孕妇提供检测后咨询服务,在其充分了解不同选择的后果的情况下,由其自己选择妊娠结局,若其要求继续妊娠,对其进行HIV母婴阻断,并对孕妇做定期随访。对分娩的子女进行HIV-Ab检测(ELISA),18个月后HIV-Ab仍为阳性者诊断为HIV阳性。对选择终止妊娠者进行人流或引
产。(3)HIV母婴阻断方案HIV阳性母亲用药方案:产时发现的HIV阳性孕妇,服用单剂奈维拉平(NVP),剂量为200mg,产后服用齐多夫定(AZT),剂量为300mg/次,2次/日,共一周;产前发现的HIV阳性孕妇:在怀孕三月后,服用AZT+拉米夫定(3TC),产时服用单剂NVP,或者怀孕28周后服用AZT加产时服用单剂NVP。
所生子女用药方案: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内服NVP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0.6ml)母亲已服用三联ARV或AZT 4周以上,新生儿服AZT(4mg/kg,每日2次)一周。母亲服用ARV,新生儿服AZT(4mg/kg,每日2次) 4周。
1.3统计学分析获得的数据采用SPSS 13.0 进行分析,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        2结果
2.1孕检人HIV感染情况  2004年9月至2010年12月,共 54184名孕妇接受HIV检测,其中82例HIV阳性(83孕次),阳性率为0.15%。自2004年至2006年孕检人中HIV感染率逐年增加,而2006-2010年孕检人HIV感染率相对稳定(图1)。图1 2004.9-2010.12台山孕检人HIV感染率
2.2 HIV阳性孕妇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82名HIV阳性孕妇均为汉族,中位年龄26岁。所有孕妇中78名通过性途径感染HIV,3名通过静脉感染,1名感染途径不详,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孕妇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途径(P<0.01)。78名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孕妇中,72名其现配偶或前性伴为静脉者,4名本人为性工作者(均未婚),2名通过婚外性行为感染。        83孕次中,21孕次为孕早期(孕期前三月)发现,自2007-2010在孕早期诊断的HIV阳性孕妇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表1)。表1  2005.1-2010.12孕早期诊断HIV阳性孕妇所占比例情况
2.3 HIV母婴阻断效果的分析  83孕次中,终止妊娠46例。37孕次继续妊娠的孕妇中, 32孕次服用抗反转录病毒药物(5例拒绝服药),服药率86.11%,其中产时单剂量服用NVP 200mg有11例,产后服用AZT(300mg bid)一周,孕期服用AZT+3TC 不足6周、产时加服NVP200mg有5例,孕期服用AZT 6周
以上加产时服用NVP 200mg有16例。分娩婴儿37例,35例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2例家长不同意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母子均服用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组为32例,仅子女服用药物组为3例,母子均未服药组为2例。37例婴儿均进行人工喂养,其中3例失访,24例婴儿18个月检测HIV阴性,3例婴儿在接受HIV检测前死亡(母子均未服药组、仅子女服药组、母子均服药组各一例),7例仍在随访之中。
3讨论
至2007年,我国估计HIV感染者约70万人,其中儿童约9,000人。HIV母婴传播所占比例由1986年的0.1%上升到2007年的1.6%。母婴阻断是预防和控制HIV流行的重要环节,同时孕妇HIV感染情况是反映HIV流行状况的重要指标,调查孕产妇HIV 感染情况,有助于了解该地区HIV 流行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治对策。
本次研究探讨了台山市的HIV阳性孕妇的流行病学特征,结果显示自2004年至2006年台山市孕检人中HIV感染率逐年增加,且2007-2010孕检人HIV感染率未见明显下降。有研究表明1993-2005年为台山市HIV的流行快速增长期,2006-2008年为稳定期[1],本次研究结果与之相似,提示孕妇HIV感染情况能反映当地HIV流行状况。目前感染率未见明显下降,提示有必要加强孕检人的筛查,以便及时发现HIV阳性孕妇,从而为其提供阻断服务。
研究表明,台山HIV阳性孕妇感染途径以性途径为主(95.1%),说明性途径是台山市妇女感染HIV的主
要途径,与我国目前HIV流行趋势一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孕妇,大部分(92.3%)是由其配偶或前夫、前男友(均为静脉者)传播,有研究表明台山市HIV阳性者中,通过静脉感染占87.6%[1],提示在台山应该加强对人员的HIV筛查,对HIV阳性者的配偶进行HIV筛查,对于上述人员应加强教育,采取防护措施如安全套,以减少婚内HIV传播及耐药HIV毒株的扩散。
感染HIV的孕产妇的发现时机对选择阻断措施有着重大影响,2010年WHO制定的HIV母婴阻断指南指出:孕期发现HIV阳性可采取孕妇口服三联的抗病毒药物阻断;产时发现可采取母子口服单剂量三联的抗病毒药物阻断;而产后发现只能采取人工喂养进行阻断。HIV阳性孕产妇发现的越早,可供选择的预防措施越多,效果越好。本研究表明,台山市近年来在孕早期诊断的HIV阳性孕妇所占比例逐年上升,提示本市孕检人HIV筛查工作的进步。
文献报道未进行阻断的情况下,我国HIV母婴传播率为36.8%,通过综合阻断措施可将HIV母婴传播率降至2%左右。在台山市接受阻断的HIV阳性孕妇中,均为单药或者两种药物阻断方案,完成随访的子女中,虽无HIV阳性者,但有3名子女死亡(不能确认其感染状态)。有研究表明,单剂NVP方案能将HIV母婴传播率降至15.7%。有研究表明,约有19%围生期接受单剂NVP阻断的妇女,在产后6-8 周时可以检测到NVP 耐药性相关的突变,而接受阻断的婴儿中发生耐药突变的比例约为46%,我国及WHO最新的抗反转录病毒指南均提倡用三种药物联合进行阻断[2],故在今后的工作中因尽可能采取三种药物联合进行阻断,提高阻断效果并降低HIV耐药效率的发生。
纳入本次研究的子女中,3名在未知HIV感染状态(均在一岁前)时死亡,可能为HIV感染所致。在非洲的研究表明宫内、产时或产后感染HIV的子女,其两年内的病死率分别为67.5%、65.1%、33.2%,我国的研究也证明通过母乳感染HIV的婴儿生存期相对较长[3]。而检测HIV抗体的方法至婴儿18个月时才能做出诊断,目前HIV前病毒检测已成为对HIV阳性母亲所生子女进行HIV早期诊断的可靠方法,对HIV 阳性母亲所生子女进行HIV早期诊断非常重要,对于需要的HIV阳性婴儿应尽早的开展抗反转录病毒以降低婴儿病死率。在今后的HIV母婴阻断工作中应引入该方法,以便早期的了解婴儿的HIV感染状态。
曝霍思燕二胎参考文献
[1]刘文锦,余大年.台山市艾滋病综合防制策略研究.当代医学,2009, 15(21):156.
[2]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手册第二版.2007,12.
[3]梁科,桂希恩,张元珍,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急性感染对母乳传播影响的研究.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0,14:1185-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