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的婚内财产协议
甲方:___
乙方:___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为甲方的个人财产:
    甲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甲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甲方的财产;
    甲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甲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3.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为乙方的个人财产:
    乙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乙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乙方的财产;
    乙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乙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1. 双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
2.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支出,如购买房产、车辆等,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 双方应当尊重对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权利,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共同承担。
3. 任何一方在对外借款时,应当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财产分割
1. 如果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分割;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对于甲方的个人财产和乙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