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财产⼀般是出现在家庭中的,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家庭中的财产,由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往往会造成家庭成员关系紧张。那么共同共有中家庭关系的认定是如何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共同共有中家庭关系的认定是如何的
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关系亦称家庭⼈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式和互助⽅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缘关系的⼈⽣活在⼀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代⼈或同代⼈之间的传递和交往。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侵占、哄抢、破坏或者⾮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照各⾃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对共有财产享有权⼒,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物平等的享有所有权。各个共有⼈对共有物共同、平等的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只有在共有关系终⽌后,才能确定各共有⼈的份额。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有两种形式,即夫妻式共同共有和家庭式共同共有。
《民法典》
第⼆百九⼗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百九⼗⼋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百九⼗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条【共有物的处分、重⼤修缮和性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修缮、变更性质或者⽤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以上的按份共有⼈或者全体共同共有⼈同意,但是共有⼈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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