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母出资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时,经常围绕离婚财产分割闹出⽭盾,特别是房产分割,更容易发⽣冲突的地⽅。对于⼀个家庭⽽⾔,房产的获取⽅式⽐较多,其中包括⽗母为⼦⼥购买的,夫妻共同购买的等等。对此,店铺⼩编在下⽂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婚后⼀⽅⽗母出资买房写⼀⽅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母出资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母出资,⽽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名下,按照⽇常经验法则,除⾮当事⼈能够提供⽗母出资当时的书⾯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母明确表⽰向⼦⼥的配偶赠与,⼀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母为⼦⼥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也便于司法认定及统⼀裁量尺度。
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第20条规定:双⽅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法达成协议时,⼈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给予另⼀⽅补偿;
3、双⽅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的,可以分割使⽤。对不能分割使⽤的,可以作价分给⼀⽅,另⼀⽅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时,应考虑双⽅住房情况、照顾抚养⼦⼥的⼀⽅。在双⽅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如果是双⽅⽗母出资购房的,不管是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都应该算作婚后共同财产。
综合上述,⼩编整理的有关⽗母出资购买房屋的相关内容,不知是否了解。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共同财产范围进⾏了明⽂规定,像婚后⼀⽅⽗母出资买房写⼀⽅名字的,应该属于⼀⽅的
个⼈财产,不算做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这种房⼦不参与到分割中。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