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书清风
甲方(夫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并基于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婚内财产协议书。
第一条 财产归属
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1.2 双方各自婚前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管理
2.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管理夫妻共同财产,并对财产的使用、投资等作出共同决定。
2.2 双方应定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并记录在案,以确保财产的清晰和透明。
第三条 债务承担
3.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3.2 若一方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应由该方个人承担,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共同承担。
第四条 财产分割
4.1 如甲乙双方离婚,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4.2 离婚时,双方应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5.2 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归属、管理、分割等事项有新的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