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官员重灾区
年龄工龄党龄 学历工作经历 干部身份
专家建议:对官员不仅要免职,而且应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近,多起地方官员年龄事件被媒体曝光,如山西省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薛新民数次年龄、山西省临县女干部招工年龄等。
其实,不止是年龄,回顾近几年媒体曝光的官员事件,学历、工龄、工作经历等成了官员的重灾区。
“从近几年媒体曝光的事件来看,官员主要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官员是一种腐败
2011年6月,被称为“干部”的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被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2010年1月上旬,中组部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时,发现王亚丽有“骗官”问题,随即与中央巡视组、河北省有关方面一起对该案进行了查处,王亚丽被免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后,中纪委介入此案。2010年8月23日,中纪委、中组部发布联合通报披露,王亚丽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干部档案、工作经历等方式,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入党。2002年7月,王亚丽编造履历,以“军转干部”身份进入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工作,通过伪造正科级干部资格,到鹿泉市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之后,历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直至2009年5月东窗事发。
受王亚丽案牵连,共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乃至刑事处罚。但在进入司法程序后,直到此案判决,始终未涉及王亚丽骗官问题。“即使现在来看,王亚丽案也是官员的一起典型案例。”竹立家认为。
王亚丽案在当年引起了巨大反响。此后,媒体又曝光多起类似事件,官员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与普通公众关注官员事件不同,专家学者们更多的是关注官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在王亚丽事件中,存在的种种行贿受贿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在竹立家看来,官员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危害很大的不正之风。“在媒体曝光的多起官员事件中,事后都证明存在不同程度的权钱交易行为。者要达到目的,需要其他人的帮助,而官员达到目的获得职位后,很自然地会对帮助他们的人进行回报。”竹立家说。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教授则直接用“潜规则”一词来概括频现的官员现象。他说:“目前官员选拔有诸如年龄、学历上的硬性要求,那些条件不符合的官员为了升迁,便想法子以使自己符合条件。不夸张地说,这已经成了一种‘潜规则’。”
此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专家学者均将官员视为一种变相的买官卖官行为。“公共权力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商品,则成了这个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只要买官卖官行为存在,官员便不会消失。”竹立家说。
官员是为了谋求更大利益
回顾近些年被曝光的官员事件,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些事件多发生在基层。
目前,干部任用年轻化、知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也逐渐完善,对干部任前档案的审核和监督日趋严厉和公开。“但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些年龄、学历、履历不符合要求的官员,便通过谋求更高的职位。因为在他们看来,更高的职位便意味着更大的利益、更多的谋取私利的机会。加之基层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存在随意性,监督力度不够,事件因此再三出现。”竹立家对记者说。
在目前的档案管理制度下,干部的档案都是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保管,而不是交予本人管理。这就意味着修改干部档案,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不折不扣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个人能够完成的。在已曝光的官员事件中,事后都查明,有相当多部门的人员参与。
在近期曝光的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薛新民事件中,据当地政府介绍,薛新民在办理户籍登记时,有关部门并没有按照规定办事,而是“暗中”帮助其改年龄。在薛新民被免职后,河津市委组织部、公安局的4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专家看来,官员事件频现也暴露出目前在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度方面尚显不足,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公示内容太简单、公示范围太狭窄等现象,基本反映不出干部的实际情况。这既让广大干部众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也让一些违规者有机可乘。
汪玉凯认为:“出现官员行为,说明我们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中存在某些缺陷。如果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健全,有严密的程序以及互相制约的纠错机制,这些伪造活动就不大可能得逞。如果用人单位从一开始就能够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干部考察,这种现象可能就不会发生。因此,抑制选人用人中的腐败,必须从源头做起,要把主要靠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上来。”
对官员的处理仍显“温情”
官员危害巨大,但遗憾的是,目前对官员的处理仍显“温情”。
在薛新民事件中,据媒体报道,1981年至2002年间,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先后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4次虚假填写参加工作时间,甚至伪造学籍档案、谎称本科毕业。他填报的出生日期,最大的是1960年,最小的是1969年。今年6月8日,薛新民被免职。
回顾近些年对官员的处理,记者发现,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免职。那么,“免职”到底是一个什么程度的处分呢佟丽娅为什么报案?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免职”这一项处分。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行为。官员毫无疑问违反了这项规定,应该受到惩处。但是,该法规定的处分方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并没有免职一项。也就是说,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免职”不是一种处分方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为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也没有“免职”一说。
而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虽然专门设了“免职、辞职、降职”一章(第十一章),但从该条例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里的“免职”也不是一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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