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香赌博案(泰公(罗)行罚决字[2022]0053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泰公(罗)行罚决字[2022]0053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 
【处罚日期】2022.08.2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浙江省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泰顺县 
【处罚对象】林美香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1 14:27:57 
处罚名称金钟国文根英
林美香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泰公(罗)行罚决字[2022]00536号
被处罚对象
林美香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8月25日15时许,在泰顺县***XXX***后间,林美香伙同林某某、胡某某、胡某某三人以泰顺“点炮胡"麻将点炮20元、自摸40元的方式进行赌博,后当场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当场抓获后在林美香身上未查获赌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林美香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泰顺县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5
处罚机关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浙江省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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