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国文根英程秀根赌博案(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8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8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920000
【处罚日期】2022.05.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王宅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武义县
【处罚对象】程秀根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0:39
处罚名称 | 程秀根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85号 |
被处罚对象 | 程秀根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9日,程秀根伙同王某明、周某在武义县某乡某农家乐里做庄以“六名”的形式进行赌博,并接受李某(另案处理)、李某富(另案处理)、林某(另案处理)、周某(另案处理)等赌客线上投注。后于2021年9月19日被武义县公安局查获,至查获时,程秀根、周某、王某明三人通过合伙做庄赢取赌资两万七千九百元人民币。经查,程秀根参加赌博,其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程秀根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共同赌资人民币两万七千九百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由于被处罚人处罚前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不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8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王宅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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