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1.05.30
【字 号】阿行署发[2011]135号
【施行日期】2011.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常诚【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阿行署发〔2011〕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已经2011年行署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行署专员 穆铁礼甫·哈斯木
  责任范围:对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署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
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中央《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领导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推动全地区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负责对行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视重大案件的查处。
  3、负责落实全地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行署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对违纪问题,及时向地委报告。
  4、抓好全地区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众利益和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解决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众权益的问题。
  6、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
  7、负责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抓好《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协办单位:行署办公室、地区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编办、审计局
、外事侨务办
  协办领导:艾尼瓦尔·莫明、鲁晓忠、艾买尔江·依明、杨东禄、郭进军、杨林华、王新革、罗俊、刘艳、艾海提·司马义
  行署常务副专员 XXX
  责任范围:协助行署专员对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署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城市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协助行署专员抓好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格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众利益和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负责监督检查投资体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继续抓好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研究解决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众权益的问题。
  6、负责监督检查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清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
  8、负责抓好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协助行署专员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
  10、协助行署专员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1、负责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2、负责监督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继续推进分管范围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政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
  13、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协办单位:行署办公室、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局、招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国资委、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编办、统计局、外事侨务办、国土资源局、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接待处(机关事务管理处)、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家统计局阿克苏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线电管理处、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银监分局、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