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升良赌博案(杭富公(城东)行罚决字[2021]0340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富公(城东)行罚决字[2021]0340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1.09.04
倪妮和冯绍峰【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富阳区(原富阳市)
【处罚对象】倪升良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08:35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9月03日晚,倪升良伙同孙某等人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后周路X号,用扑克牌以“八张头”的形式进行赌博,期间倪升良输三百余元,后被查获,并在倪升良处查获赌资470元及赌具扑克牌一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倪升良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扑克牌一副、并收缴人民币四百七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信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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