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军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台公(黄)(城东)行罚决字[2021]0189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台公(黄)(城东)行罚决字[2021]01899号
【处罚日期】2021.08.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东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黄岩区
【处罚对象】郑永军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23:29:25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25日傍晚,郑永军在黄岩东城街道澄江路天能电池店门口,在未取得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后被当场抓获。郑永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郑永军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何政军电视剧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送台州市黄岩区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8日)。 |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