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湖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血防知识健康教育的通知
文章属性
四个一健康管理是什么意思【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7.05.10
【字 号】鄂卫发[2007]34号
【施行日期】2007.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血防知识健康教育的通知
(鄂卫发[2007]34号)
疫区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血防办)、教育局:
  近两年,我省中小学校学生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占全省急感病例的比例呈上升趋势。2005年,全省血吸虫病急感病例165例,其中中小学生61例,占34.97%;2006年全省急感病例55例,其中中小学生30例,占54.55%。经个案调查,学生主要是通过游泳、下河摸鱼、捞虾等途径感染血吸虫病。分析其原因,中小学校血防知识健康教育及管理不到位是导致学生急感发生的主要因素。为避免学生发生急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血防知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血防责任制。疫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血防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地方课程教学计划,保证授课时间。要将血防知识纳入考试考核的内容,并占一定分值。卫生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教师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血防知识,将预防血吸虫病的核心信息传授给学生。疫区乡镇与学校、学校与班级要签订血防健康教育责任书和学生急感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的活动。对凡发生学生急感的地方,因疫区教育部门未将血防知识纳入中考范围的,由省教育厅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因中
小学校教师培训不到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在地的教育和卫生部门进行系统内部通报批评;因中小学校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除在地区内通报批评外,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资格;因学生不听劝阻戏水感染的,取消该生各项评优资格,并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强化血防健康教育措施。血吸虫病疫区的各级血防机构要和当地学校紧密配合,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设备,落实健康教育措施。一是要加强行为干预。在易感季节到来之前,对学生强化“不到疫水游泳、玩耍”的教育,并用图片、宣传单和电视等媒介传播血防知识。在血吸虫易感季节,及时公布接触疫水学生的名单。二是学校要做到“五有”:即有教师、有教材、有教具、有教案、有考试。三是组织学生开展血防教育“四个一”活动,即上一堂血防知识课,写一篇血防作文,举办一期血防专栏,参加一次有血防知识的考试。四是要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普及血防知识,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宣传家长、家长推动社会参与血防工作的宣传链。
  三、把学校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从今年开始,要把学校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纳入学校校长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有成效、有成果的学校要授牌,要奖励;对发生学生感染血吸虫病的学校要通报批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