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
双道沟煤矿文件
宣煤必昌矿业发[2017]14号
关于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
煤矿各科室、各单位:
为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落实,使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到位,把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一个新台阶,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瞿国宪(矿长)
副组长:段世泽(总工程师)
瞿明松(安全副矿长)
徐文平(机电副矿长)
朱尤廷(生产副矿长)
李启荣(技术副矿长)
成 员:刘德贵(调度主任)
瞿国青(安全组组长)
瞿国松(通风技术员)
采煤队长 、掘进队长、 安全员、瓦检员
二、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总工程师段世泽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范围
矿 长:对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方案的编制和措施的制定工作。
安全副矿长:负责对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检查,对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组织验收。
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对井下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为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人。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
张茂则安全组组长、通风技术员:负责对矿井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隐患治理监督落实,协助安全副矿长对隐患整改进行验收。
调度主任:负责对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调度以及统计工作。
采煤队长、掘进队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隐患排查,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处罚措施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方案和措施执行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组长、各副组长可作出500~5000元不等的,对情节恶劣的将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接受法律和惩罚。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双道沟煤矿
2017年3月15日
主题词:煤矿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机构 决定
送: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
发:本矿矿领导和6个职能部门
双道沟煤矿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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