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文1】
和谐需要共进
一场乐团的演出,本该是美好的视听盛宴,可就在前阵子,台湾爱乐乐团来祖国大陆的演出却十足成了一场“闹剧”。观众不顾规定猛拍猛录,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照人,爱乐乐团官微发文“不欢迎不尊重艺术的人”……
可能有一部分人会说:“国民素质低呗!”可是把事情闹大的根本,不仅在于观众。一场盛大音乐会不可能只向懂音乐的人散开大门,但坐在音乐厅中,你可以不懂艺术,但尊重艺术是根本原则。其实此事件中的“猛拍猛录”在生活中我们屡见不鲜。它与在博物馆里的违规拍摄具有一样的性质,只不过这次的行为影响了他人的视听并且打扰了乐团的演奏。其实音乐的欣赏,最重要的莫过于现场聆听带来的别样氛围,而不是像马戏团的表演一般,最精彩之处还必须录下来。然而不关闪光灯毫无疑问是对音乐演奏者最大的不尊重。音乐的演奏者需要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才有更加完美的演奏,经不起那样的纷扰。
所以说在明知禁止的情况下拍摄的观众,不仅根本不是在真正地欣赏音乐,更打扰了旁人和音乐演奏者们。但,他们只是这件事的。
要点燃这整起事件,就是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照人这一火星引起的。我承认工作人员有自己的无奈之处,但他们的做法实属不当,而且具有危险性。激光照射到人眼可使视网膜灼伤,更甚者可以引
燃物品,再加上在众目暌暌之下被指出违规,当事人的恼羞成怒也不是不能理解的。
工作人员的职能本身是服务好消费者,整治现场秩序,可方式不佳导致本场的工作人员可以算是完全失职。其实在人们刚开始拍照之时,现场秩序估计还不致乱套,工作人员可以单独与违规观众说明,而不必采取如此偏激的手段。
让一场音乐会变成像“老师”抓上课讲话的“同学”一样的闹剧,显而易见,工作人员得担不少责任。但事后爱乐乐团官方对事情的表态也有点儿草率。
我有与官微一样的观点,但我们换个角度,若你是现场违规录像的观众,又被激光照到,你虽理亏,但你也愤愤不平,作为演出方,乐团作如此表态,你是否会觉得刺耳?乐团是向大众传播美好的,官方应当阐明演出现场的种种规定,可能的话尽量说明原因,尽量让那些违规的人理解,而不是一句“不欢迎”永远地向一些人关上了爱音乐的大门。
爱音乐,不只有摄影录音一种方法;整顿秩序,不是没有比一束激光更好的招;想让大众尊重艺术,还有比“不欢迎”更易令人接受的话语。
如果你们真的爱乐,三方或许都要反思:让尊重艺术从心底流露,而不是用行为与言语。
【样文2】
艺术不是活在朋友圈里的
时代的浪潮汹涌着不断前进,互联网的出现不由分说地将我们卷进了大数据的湖流中,而这正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我们的世界。什么时候起,品茗、书法、音乐会成了朋友圈中文艺青年的标配,仿佛满屏鸡汤和感伤就意味高雅情调,意味着不食人间烟火。但艺术真的是朋友圈里的那个样子吗?
台湾爱乐乐团曾到祖国大陆的某市演出,场地两侧不断打出“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字幕,但有谁真的放下了手中开着闪光灯的手机?无可奈何的工作人员只得用激光光笔加以制止,但仍有观众恼羞成怒。确实,工作人员应选用较温和的方式“提醒”观众尊重艺术,但观众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无话可说。去听音乐会,是去真正地欣赏音乐,还是附庸风雅?是去陶治自己的情操,还是为了让自己的朋友圈看起来更“超凡脱俗”?答案不言而喻。
艺术不是在朋友圈里演奏音乐会,不是即冲茶包冒充的冻顶乌龙,不是几个月才练一次的毛笔字,更不是一两向鸡汤就可以评价的。艺术是世界上最高深的学问,是先人生活智慧的结晶,是直击人心灵的无国界的语言,是人类所有情感充分融合的载体。艺术的价值,集中体现在创作者自我陶醉的精神愉悦以及欣赏者得到的丰富感受。而后者,在二者之间,就笔者的个人观点,占比小到足以忽略不计。诚然,笔者喜欢莫奈、梵高的作品,从未看懂过毕加索
的抽象画作,也难以欣赏小屁孩的涂鸦。但它们都具有相差无几的艺术价值,因为它们都成功地抒发出
了创作者内心丰盈的情感。而有多少人欣赏,抑或遭到多少冷嘲热讽,有什么要紧?自我陶醉的精神愉悦是无价的、不可量化的,更是难以分享的。自古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知音难觅,伯牙绝弦,不正是为此吗?“搞艺术的人都很清高”,总有人这么说,或许就源于此吧。
张晓龙台湾真正的艺术不会为了吸引眼球而刻意地迁就观众的审美。而作为观众,最基本的是要保持对艺术的尊重。不是所有人都能懂艺术理解艺术,但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尊重艺术、尊重创作者。也许一曲《惊愕》更适合那些不知尊重的观众吧。但或许,在有手机可刷的今天,人们不会似从前的黄族那样昏昏欲睡了。
朋友圈里的艺术绝对不是真正的艺术,让我们放下手里的手机,认真聆听美妙的旋律,抑或直接转身、离去。笔者希望,当音乐会上响起享德尔的名曲的同时,所有观众起立合唱的那一天能早些到来。
【优文示例】
明知故犯,失去了什么
近日,台湾爱乐乐团上不欢迎不尊重艺术的观众的帖子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不顾劝阻,仍然拍摄、录音,甚至不关闪光灯的观众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更有甚者,不服工作人员的
管理,恬不知耻地强词夺理。这些观众明知故犯的背后,是公民素质与道德素养的缺失。
那些冠冕堂皇地号称“被精彩表演感染而猛拍猛录”的观众,正是在为自己不懂得欣赏的浮躁心态一个开脱的理由。诚然,美丽的音乐、旖旎的艺术,用录音录像设备记录下来,长久地欣赏倒是无伤大雅。但在这样一场难得的音乐会上,何不挣脱尘鞅,把心完全抛入一阙阙音符里呢?周国平曾说:“现代人只能从一杯新茶里品尝乡野的春天。”本就生活局限、被繁杂琐事包围的现代人,为何不能沉下心来,静静地聆听?以浮躁之举带来的必然仍是心灵上的空虚。
更不可理喻的是,有些观众甚至无视“演出中请勿摄影录音”的字幕,甚至肆无忌惮地开起了闪光灯。这背后,是现代人规则意识的缺失与残疾。音乐会现场不得录音录像,这本是走上社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谙熟于心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本是不应该时时刻刻需要外界监督、施压才被迫执行的“规则”。有时候,道德即应成为规则,成为一把衡量我们日常行为的标尺,告诉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无规则意识,也是社会是否领略自由内涵的试金石:所有的自由都是规则下的自由,任何摆脱了规则的任性都是一种野蛮。这些在音乐会上妄为的行迹,不仅是行为的失当,更是心灵无规则意识的顽疾。
究其根本,还是中国文明的这口“大酱缸”在作祟。任何美妙的艺术扔进这口“酱缸”,就会变成盈利的手段。确定无疑地,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