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4.13
【文 号】文市函[2011]462号
【施行日期】2011.04.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62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11]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世创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于2011年4月28日到河南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张晓龙台湾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