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地震局
∙【公布日期】2020.06.16
∙【字 号】津震发〔2020〕13号
∙【施行日期】2020.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天津市地震局关于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局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振海
副组长:聂永安、李 军、陈宇坤、郭彦徽
成 员:戴永锋、柴志勇、崔晓峰、董洪军、曹井泉
邱 虎、王 伟
职 责:负责2020年全局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宇坤
副主任:柴志勇、董洪军、崔晓峰
成 员:王 超、姚新强、张道远
职 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和督查检查。
(三)成立局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队
队 长:王 伟
指导员:柴志勇、董洪军、崔晓峰
副队长:高武平、刘文兵
队 员:1.局大院内45岁以下(含)干部职工
2.台站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期工作队值班工作安排。按照局内统一安排组织参加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执行防汛抗旱应急期值班任务。
二、工作准备
(一)各部门各单位抓紧落实人员及相关装备,尽快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局大院及抢险队所需物资由地震应急保障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台站所需物资由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负责落实。
(二)立即开展排水设施系统检查,开展必要的安全测试,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检查重点部位如:台网大楼通讯线路竖井、地下室、仪器室、观测室、配电室、资料室等,以及排水管道、排水明渠口、排水设施等。要尽快制定落实防雨、防霉变等各项保护措施,以保证安全度汛。
局大院排水系统清障工作,由地震应急保障中心负责。重点部位保护工作由地震应急保障中心、地震应急信息中心、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共同负责。
地震台站排水系统的清障工作由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负责安排。重点部位的保护由监测预报
处和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负责。
(三)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雨季防雷击及各种资料、物资的保管工作。保障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转。保证各类资料、物资不发生腐蚀、霉变。地震应急保障中心要做好大院有关设施的防雷和物资保管工作。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地震应急信息中心要做好各类仪器防雷和资料保管工作。
三、值班值守
(一)正常值班:应急值班、局综合值班、测震值班、消防值班及门卫等各值班岗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确保防汛抗旱应急期局内相关业务值班工作的正常秩序。要严格相关信息报送和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强化应急情况报告,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二)汛期应急值班:按照市有关部门预警发布情况,在预警期内启动特殊时段应急值班,局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队视情统一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值班队员负责巡查巡检,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先期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立即落实人员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杜绝有情不报、瞒报、漏报。
(三)要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针对隐患排查,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四)全体应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应急意识,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应急通知和命令。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到岗应急,确保我局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局大院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队人员名单
天津市地震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局大院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队人员名单
戴永锋 刘子惠 曹苏文 郭文超 柴志勇 吴 肖
王 超 杨绪连 何巧云 岳 鹏 贾唯震 陈光磊
张道远 郭 靖 张 勇 刘瑞瑞 庞琪燕 邱 虎
刘文兵 任 峰 贺同江 李 悦 姚会琴 闫丽莉
郭 巍 李轶 孙路强 许 可 高 也 柳艳丽
李 晔 刘双庆 张杰卿 谭毅培 杨 柳 张 磊
王熠熙 雷生学 张明东 马 婷 马超 宋 程
刘瑞瑞 毕金孟 徐小远 刘建波 张 晖 李雅静 谷国梁
赵 颖 丁子林 赵士达 安立强 杨 奕 王 伟
曲阿丽 周利霞 王晓磊 杨 朝 朱 宏 丁 晶
张孟怡 韩瑞通 王 婷 薛 娜 艾莉颖 孙梦瑾
杨 静 范耀文 王 萍 高武平 纪 静 刘红艳
张文朋 杨 菲 张春丽 王志胜 姚新强 闫成国
曹 颖 李国兴 林 逸 黄 灿 张 楠 张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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