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对离京人员的管理,规范离京人员的行为,维护离京人员的权益,提高离京人员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申请离京
1、离京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离京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离京。
2、离京人员应加强与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的联系,有必要时应对离京行程做出调整。
3、离京人员在离京前应将离京时间、离京目的、等信息报告给所在单位。
第三章 离京行为准则
1、离京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习俗和风俗。
2、离京人员在离京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3、离京人员在离京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有必要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离京情况。
4、离京人员不得在离京期间私自改变离京目的或违反所在单位的离京规定
第四章 离京管理
1、所在单位应建立离京人员档案,对离京人员的基本情况、离京原因、离京目的等进行详细记录。进出京最新规定
2、所在单位应定期对离京人员进行跟踪管理,了解离京人员的行程和安全情况。
3、所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离京管理人员,负责对离京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离京人员权益保障
1、离京人员在离京期间享有与在京人员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2、离京人员在离京期间如遇到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求助,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解决。
3、离京人员在离京期间如有意外或遭遇不幸,所在单位应尽快通知其家属,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章 离京人员返京
1、离京人员在离京期满后应按时返回京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返京时间。
2、离京人员在返京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离京所得和离京体会。
3、离京人员在返京后不得私自返京,如有特殊情况需返京,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备并取得批准。
第七章 处罚规定
1、离京人员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所在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做好记录。
2、严重违反离京管理规定的,所在单位有权采取停职、调离等措施。
3、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的,离京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1、本制度由所在单位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若需修改,应经所在单位批准。
3、本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离京人员管理制度将有效规范离京人员的行为,维护离京人员的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希望全体离京人员认真遵守本制度,并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