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茹赌博案(龙公(龙)行罚决字[2022]0071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龙公(龙)行罚决字[2022]0071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7.0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省龙游县公安局龙洲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龙游县 
【处罚对象】王亚茹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7:21 
处罚名称
王亚茹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公(龙)行罚决字[2022]00712号
被处罚对象
王亚茹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7月7日下午15时许,王亚茹携带90元赌资伙同蒋某某、杨某某、丁某某三人在龙游县***某店内,使用自己店内提供的麻将以“傻瓜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单局输赢在0至30元不等,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王亚茹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构成赌博。
以上事实有:王亚茹的陈述和申辩、物证、视听资料、检查笔录、书证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亚茹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赌资人民币一百十元、赌具麻将一桌。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龙游建设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公安局
王祖贤私生女2022年7月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07
处罚机关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省龙游县公安局龙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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