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友寻衅滋事案(慈公(龙)行罚决字[2021]0545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慈公(龙)行罚决字[2021]0545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000 
【处罚日期】2021.10.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宁波市 
【处罚对象】王祖贤私生女王志友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17:5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3日8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王志友无故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弄*号、*号房屋门口的道路上,当日下午村干部在清理时王志友又进行阻拦,当时民警到场对王志友进行训诫教育并告知其有诉求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王志友不听劝并扬言还要在此地倾倒粪便,让村干部主动上门其。后王志友于次日5时许,将粪便倾倒在该位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志友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慈溪市公安局送慈溪市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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