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 (正确“T”错误“F”)
1、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可以加盖有关业务印章。 ( F )
2、教育储蓄起存金额为50元。 ( T )
3、教育储蓄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 T )
4、储户取得通存通兑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应由代理机构在结付其利息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F )
5、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中,存款人在异地办理存人款项可以不按实名制办理。 ( F )
6、“储蓄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办理储蓄业务对外签发存单、存折,向管辖社支取现金,内部往来等。 ( F )
7、微机密码的输入要坚持随意性。 ( T )
8、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实行代扣代缴。 ( T )
9、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 ( T )
10、活期储蓄存款的存人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
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 F )
二、简答
1、什么是储蓄?
答: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哪些人民币储蓄业务?
答:活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3、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时,怎样计付利息?
答:末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如何办理挂失手续?
答: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
5、储蓄机构以发展我国的储蓄事业,为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哪些做法属于“使用不正
当手段吸收存款”?
答:(一)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
(二)发放各种名目的揽储费;
(三)利用不确切的广告宣传;
(四)利用汇款、贷款或其他业务手段强迫储户存款;
(五)利用各种名目多付利息、奖品或其他费用。
6、教育储蓄存款的对象(储户)和特点是什么?
答:教育储蓄存款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具有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
7、如何办理储蓄机构负责人调动的交接?
答:为理储蓄机构负责人调动交接时,应由管辖社指定人员监交,将储蓄机构负责人经管的
各种业务印章、登记簿、会计出纳工作日志等事项全部进行移交,对经办未了事项、遗留问题及有关悬案,移交人应写成书面材料交待清楚,由交接双方和临交人员在交接清单上签章负责。
8、什么是重要空白凭证?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农村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等要素,并签章后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银行卡、借据、股金证等,是农村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
9、什么是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答: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
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0、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除本国居民义务教
育储蓄存款所得储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实例
1、严格查询手续,拒绝不合理要求
某信用社在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对某储户的存款查询时,拒绝向办案人员提供该储户的帐卡,只愿在办案人员明确提出所需的资料时,再提供复印件,此时,办案人员举出县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在接受查询时可随便翻看帐卡的例子来说服,信用社负责人依理预以反驳。
简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储蓄机构在依法接受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时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始帐册,某信用社拒绝提供帐卡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而人民法院和县工商银行却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2、防冒领,提前支取手续必须完备
王三2000年7月8日,发现未到期的1000元定期储蓄存单遗失,即向原存款储蓄所申请挂失,记帐员张丽经审查该存单已于2000年7&S226;月4日被支取,经办人为历小峰,复核员为林子,支取人身份证件登记为吴强,于是不受理挂失,王三向储蓄所提出赔偿的要求,储蓄所经调查证实,决定由历小峰和林平赔偿王三本息合计1234元。
简析: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储蓄存款挂失前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存
如何挂失款储蓄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历小峰在办理该笔存单的提前支取时,应查验吴强和王三的身份证件,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支取手续,但历小峰在只有支取人吴强的身份证件,而没有存款人王三的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存款的支取手续,显然是违犯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造成王三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理应负赔偿责任。按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储蓄业务处理必须进行复核,而复核员林平复核时粗心大意,历小峰业务处理的差错在复核时未发现,造成了储户的经济损失和储蓄所的信誉受损,理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储蓄所决定由历小峰和林平负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3、储蓄员该不该赔钱?
XX社接到一客户投诉,说她在存折遭窃后赶到储蓄所挂失,因储蓄员未及时给予办理挂失手续,致使其1050元存款在短短10分钟内被冒领,因此要求赔偿。
事情经过为5月1日15时17分47秒,一位姓徐的中年妇女急匆匆来到XX社某储蓄所对储蓄员说:“我家刚才被撬了,存折也被偷走了要求挂失”。储蓄员张小说:“挂失须凭身份证”。徐某即离开柜台回家。15时23分,张小腾出手来,再处理挂失顾客的事,客户徐某只提供姓名,没告诉帐号,怎样查询?她灵机一动,迅速来当地制药厂职32212资清单查(徐所在厂在该所办理了工资转存帐户)。当查到徐某帐户时已是15日26分58秒。而徐某一笔900元存款已于15时22分35钞在该所另一个储蓄所被冒领,等到15时48分徐某持着身份证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她的1050元存款已全部被冒领了。在这种情况下,储蓄员该不该赔偿?
简析:储蓄员应全额赔偿,尽管她的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客户的存 款损失,,但作为储蓄员理应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办理业务时分 轻重缓急,再则,张小对《储蓄管理条例》的精神认识上有偏颇。储 蓄户徐某家中遭窃,当属“特殊情况”之列,理当立即给予查询和办理电脑口头挂失。
4、某储户于1997年10月10日存人1000元整存款取定期储蓄,定期一年,原订利率7.47%,该储户于1998年10月10日到期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尽管在该储户存期内利率调整,但按规定仍然按开户日所订 利率计息。 存期:1997.10.10—1998.10.10,共一年
应付利息 = 1000*1*7.47% =74.70 元
如上例1,该储户于1998年7月20日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该储户由于提前支取本金,则按支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存期:1997.10.10—1998.7.20,共280天
应付利息:1000 * 280 * (1.44÷360) = 11.20元。
如上例1,该储户1998年10月30日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到期息 = 74.70元;
过期息 = 1000 * 20 * (1.44÷360) = 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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