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重提丨李庄案“嫖娼门”始末
订阅“大案” 洞悉热门案件读案时间:个案影响法治。每一个案件都可能改变法治进程。《读案时间》带您读个案,知法律。【读案时间】广州区伯嫖娼被抓事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不禁令人想起几年前的李庄“嫖娼门”。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谁也无法保证不会成为下一个“嫖娼被抓”者。为此,我们旧文重发,来看看所谓李庄“嫖娼”事件始末。文 | 许 丹
听说我要去重庆,法治记者徐潜川建议:“记录一下孙发荣会长的故事,孙律师为人正直,在风雨如晦的岁月中,她坚守良知、坚守底线不容易,令人钦佩。”提起孙发荣会长的坚守,立刻使我想到了李庄案中的“嫖娼门”。幺宁爆料“李庄嫖娼”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时,李庄案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时,距李庄被抓捕的时间只有18天,速度之快,令人震惊。庭审艰难推进,挑灯夜战,一直审到了第二天凌晨,显示了法庭“不结案,不收兵”的决心。
12月31日凌晨1点20分,公诉人幺宁在法庭上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幺宁话音未落,全场一片哗然。这是继“短信门”“眨眼门”之后,李庄案爆出的最雷人的第三“门”。
“短信门”是指《中青报》爆料李庄给京城同行发短信“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经高子程、陈有西证实:李庄本人坚决否认发过这样的短信,并要求《中青报》公布发出和接受短信的号码,以正视听。《中青报》对此始终保持沉默。后得知,“短信门”一说系官方造谣,《中青报》不过是做了重庆的纸喇叭,发的是重庆公安拟就的“通稿”,代渝受过。
“眨眼门”出自CCTV,央视记者在采访李庄当事人龚刚模时,龚刚模供述李庄眨眼教唆他作伪证。此语一处,引发一片嘲笑。在李庄案开庭当日,李方平、王雅军、梁小军及年近70的牟继源四位律师,将上眼皮贴上胶条,迫使不眨眼,用行为艺术对重庆表示不满及抗议。
“嫖娼门”始于重庆公诉人幺宁之口,是其在法庭上的公开爆料。当庭反击
车震门事件李庄听到幺宁说他“免费嫖宿”后,怒不可遏,当场反击:“我嫖谁啦?你把名字说出来。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亲戚,你是嫖过还是被嫖过?”审判长屡次打断李庄,李庄怒气难消,仍然冲着公诉人大声喊叫。审判长警告李庄不要诽谤公诉人,李庄激烈地抗议:“是她先诽谤我的。”
辩护律师陈有西也当即反驳:“你怎么能利用公诉权,这样不负责任地散布庭审中根本没有出示过任何证据的话?这说明你今天指控完全输了。法律审判已经输光,你想进行道德审判。想通过进一步贬损李庄的人格来达到目的。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公诉方法。这说明你已经黔驴技穷。你怎么会说出这么‘差’的话来?这确实令人十分遗憾!”强行律协
幺宁一句口无遮拦的“李庄嫖娼”,吸引法庭内外眼球无数,也引来了排山倒海的质疑和谴责。为此,重庆警方紧锣密鼓,加紧坐实幺宁关于李庄嫖娼一说。
一审判决后,官方决定借道律协,利用股掌之中的媒体,制造舆论,将李庄嫖娼做成“铁板事实”。警方先将已经钳制住的龚刚华推到前台,让龚刚华亲自指控李庄嫖娼,接着又披露了卖的一段证词。之后把这份材料发到了重庆市律协,同时安排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律协会长孙发荣。
但是,让重庆警方始料不及的是律协会长孙发荣,疾风之下坚决不低头,宁愿丢掉职务,也不肯配合警方弄虚作假,这令重庆感到棘手。
孙发荣在做律师之前,从事了多年的刑警工作,老刑警一眼就识穿了重庆专案组玩弄的小把
戏。当“李庄嫖娼”的函件送到律协后,孙发荣拒绝签收:“这东西不该送到律协来,我们不要。”这让上级领导感到头疼,直接给孙发荣打电话,迫于压力,孙发荣勉强签收了这份文件,锁在抽屉里,不予示人。
记者来访,孙发荣一口回绝。完不成任务的记者,转头跑到市公安局求助,律协上级领导,又出面施压,孙发荣被迫接了《重庆晚报》记者的再次来电,承认收到了相关函件,但是,对函件内容,拒绝透露。巧做手脚
第二天,一篇《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的报道登在了《重庆晚报》上,报道还刻意加上了一个小标题:“市律协已收到相关函件”,仅从这个小标题上,市律协,强送函件的真实意图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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