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红赌博案(台公(黄)(城北)行罚决字[2022]0094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台公(黄)(城北)行罚决字[2022]0094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
【处罚日期】2022.05.2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北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何琳 陈坤【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黄岩区
【处罚对象】陈海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6:28
处罚名称 | 陈海红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公(黄)(城北)行罚决字[2022]00948号 |
被处罚对象 | 陈海红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26日下午,陈海红与晏某某、李某某等人在黄岩区***街道新宅山脚下的一间出租房内以点“四胡”的形式进行赌博,陈海红参与赌博时每把下注100元,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查获时身上没有赌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海红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2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北派出所 |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