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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2012年8月,“富少淫魔”被踢爆涉嫌下药多名女子,不雅照和影片还因此外流,当时连演艺圈女星也被传出是受害者,一度让被点名的女星人人自危,跳出自清。尽管日前一审判刑22年4个月徒刑,但仍有3名女子最近出面报案指控,台北地检署依法以2个妨害秘密罪和乘机性交共3项罪名,7月名单1日再度起诉。
被指控偷拍、多名女子,台北地院一审宣判,分别以乘机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18年6月和3年10月、共计22年4月徒刑的刑期,并需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25万元。不服提出上诉,之后又增加2名女子出面指控,但只承认有偷拍,否认性侵,只愿赔偿被害人每人20万元。
自从前年8月被曝出涉嫌下药,一度盛传超过60名女子遇害,检警调查之后,确认有14名女子出面指控。他在前年8月底向北检投案后,即遭羁押至今,数度提出抗告希望能够交保。但最高法院认为若交保恐有再犯之虞,且有弃保潜逃的可能性,认为有羁押必要再裁定延押。
案件上诉高院,一审时法官认定有其中14名女子身分不详、且无到庭指控,该部分判决无罪;但今年初其中2女出面指控,指称也遭下药,经由友人告知她们也成了
性爱光碟的女主角,因此决定出面提告乘机性交和偷拍;但因这两名女子的起诉期已过,因此依妨害秘密起诉;另1女受害女子则是妨害秘密罪超过半年追溯期,将依乘机性交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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