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
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管理对象。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 其密接的密接。
2.入境人员
3.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
(二)场所要求。
1.选址。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遵循影响面小、安全性 高的原则。
(1)应当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 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 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 机构设置集
中隔离场所。
(2)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应当为合法建筑, 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 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配备有保证集中隔 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 隔离场所,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
台、天井等应当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2.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和设 置通道(“三区两通道”)。
(1)“三区”。指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 应区等,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需采取物理隔断方式 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
(2)“两通道”。应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 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尽量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标 识。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垃圾清运通道与 隔离人员进出的通道分开。
(3)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应在观察点设置医疗废弃物 暂存点,由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按《医疗废弃物管 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每 日及时清运。
3.设施与条件要求。观察对象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 应当具备通风条件,窗户限位,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 房间内及楼层的卫生间均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和消毒 用品。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桶内 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
4.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 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新冠肺 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附件8)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

(三)人员配置与职责。
1.人员配置。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 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 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具体 人员配置如下,人员可兼职不同组工作。
(1)观察点负责人:1 名,要求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2)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观察对象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
(3)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 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人员,人员可兼职。根 据各地区新冠防控观察点管理工作经验,其他工作人员数量 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 34 倍进行配备。
2.人员职责。
(1)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观察点的工作,包括人员安 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2)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点医疗相关工作,包括观察 对象本底信息核查、症状、体温监测、心理监测、常规医疗 服务、人员转运、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
(3)信息联络员:负责观察点的各种信息收集、表格 填写及对外报送工作。
(4)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

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5)安全保障员:负责观察点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 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员:负责观察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 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
(7)心理辅导人员:负责观察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文 关怀工作。
(四)观察点启用条件。
1.观察点需按照设置要求改造、验收合格。
2.防疫和应急物资到位。
3.工作人员经培训后进驻观察点。
4.配有专用人员转运车辆。
(五)管理要求。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所属地市、县(市、区)政府 和乡镇(街道)负责统一管理,当地公安部门、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疾控机构、乡镇(街道)等共同开展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场所的具体工作。
1.管理制度。
观察点需建章立制,包括工作制度,如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观察对象就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台账,如人员基本信息台账、核酸检测记录、 体温监测记录、消毒记录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观察点交叉感染。

2.人员信息管理。
辖区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隔离人员的姓名、性别、 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 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 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信息进行登 记,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及时向观察点推送转运 观察对象名单与基本信息。观察对象进驻观察点后,医务人 员尽快(不超过 24 小时)核实观察对象基本信息和健康相关情况。
3.卫生防疫要求。
(1)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 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2)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 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 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 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 品及设施。
(3)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 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 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 风。
疫情结束需4个条件
(4)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 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