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SB020-2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 保 登 记 号: 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税申报缴费单位纳税编码: 管理机关:
单位:元(列至角分) 缴费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社 保 费
报税号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缴费人姓名 或身份用工方式 计费工资薪金 合 计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证 号 小 计 单 位 个 人 小 计 单 位 个 人 小 计 单 位 个 人
合 计
附表共 份
会计主管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以 下 由 税 务 机 关 填 写
受理人 :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录入员: 年 月 日
说明事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1、《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于地税部门权责征收,两表必须同时报送。
2、对于通过电子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身份证号并逐人填写“用工方式”栏目。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首次申报或有人员变更时,必须先填写SB09-3〈个人信息登记表〉,然后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报税号,不用填写“用工方式”栏目。
3、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按报税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列。
4、表头说明:
4.1、“社保登记号”指缴费人在社保部门的社保登记号。
4.2、“缴费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
5.1、“缴费人名称”是指缴费人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账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