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61101日来源:中国税网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一年来, 作为落实《方案》的“先手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取得 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 访。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了服务深度融 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 享、示范带动、社会共治、干部交流和组织保障8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多方式联合办税,拓展联合服务内涵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应对 营改增带来的服务压力,普遍开展联合办税。
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 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联合办税窗口职能大幅 扩展。
在大力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同时,各地积极践行《“互联网+税 务”行动计划》,推进联合网上办税服务。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推广到位,更 多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 “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两家业务。
地税申报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延伸征管互助范围
针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服务面临的诸多难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 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协同探索“以票控税”和联 合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进一步加强征管互助,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
2.3万个代征窗口,代征增值税169.4亿元,国税机关在环节代征地方 税费215.9亿元。
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开展非正常户管理和联合发布欠税公告的基础 上,对在地税有税收违法行为或存在欠税的纳税人,国税协助采取限量供应发票 等措施,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房地产开发环节 增值税管理为基础,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实施项目管理,形成房地产税收 环环相扣、信息勾稽、链式驱动和一体征收的税收管理机制。
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提升联合执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6月实施了《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从选案、 检查、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建立“一揽子”稽查合作机制,推动联合稽查规范化、 常态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联合稽查,共查补税款108.5 亿元,比2015年全年增加46%。
该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施后,各地 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实行联合进户检查、共同取证、联合审理和协同执行,实现 了纳税人和稽查部门“双减负”,避免了执法“多头查”和处罚“多标准”的问 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税警合作,全国共有615个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与 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
全面实施数据交换,着力打破“信息孤岛”
《方案》实施近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破除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数据 传输通道,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推进信息增值应用。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国地税双方不断拓展共享信息的 范围,在共享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征收、非正常户认定和欠税信息等日常 征管数据的基础上,将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随 着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通过开放金税三期双方系统访问权限实时查询对方信 息、搭建网络专线定期交换数据等方式,国地税双方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方式,畅 通传输渠道,提高信息交换效率,防范双方税收风险。今年以来,国地税双方共 享信息222亿条,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增加收入321.7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开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合作新路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要求,一年来,各地 国税局、地税局着力抓好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国共涌现出
275个县级合作示范区,探索开展了 38项自主创新事项,其中,部分可复制、 可推广的合作事项已被纳入《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升级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建立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和国地税合作规范要求,各 地合作示范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落实合作事项,为其他地区开展合作 提供实践参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 带面带动其他地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化合作;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合作示 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拓宽合作领域,先行探索新合作事项,发挥好合作“试验田” 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