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江洋猥亵案(温龙公(中)行罚决字[2022]01043号)
【主题分类】释小龙与何洁公安
【发文案号】温龙公(中)行罚决字[2022]0104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40000
【处罚日期】2022.07.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龙湾区
【处罚对象】何江洋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6:21
处罚名称 | 何江洋猥亵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龙公(中)行罚决字[2022]01043号 |
被处罚对象 | 何江洋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7月10日凌晨3时许,何江洋到温州市龙湾区***街道**家园**栋**楼**寝室,用手触摸熟睡她人的下体进行猥亵,她人惊醒后报案,何江洋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何江洋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1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中心区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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