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有什么内容?
1、⿎励各地区进⼀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在就业地落户。除超⼤城市和特⼤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式设置落户限制。
2、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政策。
⼀、户籍制度改⾰
国务院2016年2⽉印发《国务院关于深⼊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意见》。
农村户口《意见》指出,⿎励各地区进⼀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在就业地落户。除超⼤城市和特⼤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式设置落户限制。
《意见》要求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政策。围绕加快提⾼户籍⼈⼝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促进有能⼒在城镇稳定就业和⽣活的农业转移⼈⼝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同等义务。
《意见》⿎励各地区进⼀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升学和参军进⼊城镇的⼈⼝、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以及新⽣代落户问题,全⾯放开对⾼校毕业⽣、技术⼯⼈、职业院校毕业⽣、留学归国⼈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
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的落户⽬标。除超⼤城市和特⼤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式设置落户限制。
《意见》还要求加快调整完善超⼤城市和特⼤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加快制定实施推动1亿⾮户籍⼈⼝在城市落户⽅案,强化地⽅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
⼆、户籍类别写什么?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和⾮农户⼝。
1、农业户⼝⽐较庞⼤,也⽐较单⼀;⽽⾮农户⼝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2、⾮农户⼝包括:城镇户⼝(居民户⼝)、农村居民户⼝、等。
3、户⼝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户籍类型是指户⼝的性质,分为城镇户籍(⾮农户籍)和农业户籍。
户籍性质具体⼜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4种性质。
4、户⼝同时分为集体户⼝(如⼤学院校的学⽣,是多个⼈在⼀本户⼝本上)和家庭户⼝、军籍户⼝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和暂住户⼝。
户籍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上所述。因为户籍制度关系到每个⼈的切⾝利益,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关注户籍制度的调整,及时的根据国家政策地调整办理相关的事情,确保⾃⼰的合法权益。重视户⼝所带来的便利以及其他问题。如果⼀旦发⽣户籍⽅⾯的问题的时候,⼀定要及时的到户籍管理的有关部门反映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