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记 表
县 (区): 报名号:
姓名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是否农业户 口 | 家庭详细地址 | |||||||||||
父亲姓名 | 是否农业户 口 | 结扎手术时间 | |||||||||||
母亲姓名 | 是否农业户 口 | 结扎手术时间 | |||||||||||
村委会 核查 意见 | 是否独生子女 | 一胎出生时间 | 是否双女结扎户 | 二胎 出生 时间 |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计生办核查意见 | (申请考生户的人口情况,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区)人口计生局核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农村户口 |
备注:1. 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文件规定:①1979年11月6日—1985年4月3日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3周年。②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4周年。③2002年9月1日起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的,符合生育第二胎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④落实结扎措施,需医院证明。⑤父母双方户口均为农村户口。
2. 本表报送桂林市招生考试一份院备案。本表可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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