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OB
    FOB-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的简写,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完成交货,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FOB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2、CIF
    CIF,英文全称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须将货物按照合同规定装上船并负责运输和保险及其费用;与FOB术语一样,CIF亦是只适用于水上运输,也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3、 贸易术语
    又称价格术语,它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以文字或缩写字母组成的专门用语。国际商会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中规定了13种贸易术语。其中最常用的装运港船
上交货的贸易术语有3种:FOB、CIF、CFR,向承运人交货的常用贸易术语也有3种:FCA、CPT、CIP。
4、共同海损
    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行得以继续,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付出某些额外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损。这种共同海损应由船、货等各有关获得好处的方面,按各方最后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
5、定牌
    即定牌中性包装,又称定牌生产,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是为了适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大百货公司和专业商店对其经常出售的商品,都要标有本商店使用的商标或牌号(商号)的销售方式所需而产生的一种包装方式。。
6、托收
是指卖方发货后根据发票金额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或其他途径向买方收款。在国际贸易中,托收一般是通过银行进行。所以又叫银行托收。最常用的托收是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
7、银行保证函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某项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人)的申请,以其自身的信誉向契约的另一方(受益人)为担保该契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9、国际贸易惯例
    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公认的、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或者说,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约定俗成的国际行为准则。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
10、象征性交货
    它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的,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实际到货。
11、对等样品
    在凭样品买卖中,如果买方提供的样品,卖方有一定困难(或难以做到)或担心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再加工复制(稍加修改)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买方确认并接受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或"回样",也称之为"确认样品"
12、海运提单
    简称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 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己由承运人接管并装上船的凭证。它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13、仓至仓条款
是国际保险业中关于承保责任的起讫的规定方法,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的起运地(港)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14、出口创汇率
指在进料或来料加工业务中,加工后成 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如原料为出口国产品,其外汇成本可按原料的FOB出口价计算;如原料是进口的,则按该原料的CIF价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15、背书
指汇票转让时,由汇票抬头人(执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和背书日期或再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背书实际上是转让汇票的一种手续。
18、条形码
    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相间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的代码语言,是进入超级市场和正规商店销售的通行证。
19、承兑
    是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要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付款人对汇票作出承兑即成为承兑人,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
20、追索权
    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如汇票在合理时间内提示,遭到拒绝承兑或在到期日提示,遭到拒绝付款,对持票人立即产生追索权。
21、对价
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所提供的相互给付,即双方互为有偿,一方交款是为了得到货物,另一方交出货物是为了得到货款。
22、普惠制
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目前约有29个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这种普惠制待遇。
23、招标与投标
招标与投标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投标是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投标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24、拍卖
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商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把商品出售给叫价最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25、CFR
按照《通则》的解释。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CFR与FOB条件下卖方的责任除负担运输及其费用外,都完全一样。对买方来说,要负责从装运港至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6、外来风险
    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包括:偷窃、雨淋、短量、沾污、破碎、串味、受热、渗漏、锈损和钩损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包括: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及行政措施方面的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
27、汇票
    是一个人向另一个签发的,要求对方或指定人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它是国际贸易最常用的支付工具。
28、唛头
    是运输标志的俗称,即一种识别标志或标准标志,其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五花八门,但通常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29、托收
是指卖方发货后根据发票金额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或其他途径向买方收款。在国际贸易中,托收一般是通过银行进行。所以又叫银行托收。最常用的托收是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
30、到期地点
是指信用证的有效期在何地终止。如果是议付到期,则到期地点在出口地,即承兑或付款到期则是在进口地到期。我国出口合同一般规定L/c到期地点在国内。
31、不可抗力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当签约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所不能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如期履约,有关当事人即可根据契约或法律的规定免除履约的责任或延期履约。
贸易公司名字32、出口押汇
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出口人)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外贸公司。银行叙作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34、对等样品
    在凭样品买卖中,如果买方提供的样品,卖方有一定困难(或难以做到)或担心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再加工复制(稍加修改)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买方确认并接受的样品,就是
对等样品或“回样”,也称之为“确认样品”。
35、海上风险
    又称海难,通常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即海上固有风险。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一般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For ce Majeure)的灾害;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船舶失踪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
37、本票
    是一个人向另一个签发的,保证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38、信用证
    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开给出口商的保证在出口商按所规定的条款提供各种单据时,银行以其自己的信用履行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或书面文件。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39、议付
指银行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行为。议付与付款的主要区别是,议付行如因开证行无力偿还等原因而未能收回款项时,可向受益人追索,而付款行(包括开证行、保兑行)一经付款就无权向受益人及其前手进行追索。
40、仲裁
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作裁决(Award),而这个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的解决贸易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